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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漢脈動系列
偶然在漢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記敘了抗戰時期一批國寶南遷武漢的片段,記者順着這條線索,翻閱資料,竟然引出了一段驚心動魄的歷史。
文/記者劉曉寧通訊員李肖肖
國寶保全燃眉之急
國寶,似乎只該陳列在門禁森嚴、造型古樸的博物館中,我們透過明亮玻璃罩,用手遮着涼棚,細看它們陌生的造型和小字銘牌。
然而,記者偶然在漢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記敘了抗戰時期一批國寶南遷武漢的片段,順着這條線索,翻閱資料,竟然引出了一段鮮爲人知的歷史。
亂世中,如何保全國之重器,從蔣介石到河南省主席,從文博人員到武漢法租界巡捕房的小當差,各色人等都懷抱着關切,其中的一些來往信函,原模原樣保存着斯時斯人的赤子之心,今日讀來,仍讓人動容。
而這部離亂國寶的年份大戲,要從抗戰時期的河南博物院開始。
河南博物院創建於1927年,建立之初,已擁有了一大批珍貴的文物收藏,被譽爲“統中國博物館所藏物品,自價值論,除故宮博物院外,河南博物院堪稱第二之位置”。
1937年7月,日本侵華戰爭爆發。日軍在向中國大舉進兵時,每到一處,都要掀起毀滅學校和各類文化教育機構的狂潮。7月29日轟炸了天津南開大學,8月中旬,日軍又出動100多架飛機對上海狂轟濫炸,有92所文教機關遭日軍襲擊,其中全遭毀壞的佔75%。
日本軍國主義企圖以所謂的“同文同種”欺騙中國民衆,並藉助傀儡政權、所謂的“民衆團體”和漢奸文人爲其殖民侵略服務,以達到“思想滅華”、“文化滅華”的目的。
但飽受劫難的中華民族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早就深明這樣的道理:文化猶如不老的青山,只要它還在,中華民族就不會亡國亡種……
文物的保全在炮火中已成了燃眉之急。
1937年10月,爲使館藏國寶免遭日寇劫掠和毀壞,河南省主席商震簽署了省政府關於河南博物院南遷文物之密令。
密令全文抄錄如下:
令河南博物院:
查河南地居後防要衝,省會尤易爲敵機空襲目標。暴日恣意破壞我文化機關,津滬各地已早有明證。該館保存之古物均爲希(稀)世珍寶,攸關古代文化,急應未雨綢繆。除經飭由本府教育廳轉飭該館妥速籌劃安全保全保管辦法呈核外,合亟令仰該館就外縣妥籌安全地點,以爲必要時遷移之準備。着即切實遵照,並將遵辦情形隨時具報爲要。
此令。
二十六年(1937年)十月二十三日主席
商震
接到密令後,博物館立即組織人員加緊工作,選取館藏之國寶級文物,分裝68箱,予以轉移。
同時,河南博物院館長王幼僑與保管部主任趙惜時、事務部主任兼會計王容光等,深感責任重大,如何在亂世戰火中保存脆如累卵的國寶,成了他們面臨的第一個難題。
拋開密令鎖定武漢
按照密令中的意思,“就外縣妥籌安全地點,以爲必要時遷移之準備。”外縣當爲豫西南一帶山區。然而那裏是否安全;即使暫時安全,這一箱箱唐三彩、玉器又如何在崎嶇的山路上輾轉;而此前,故宮文物南遷的時候,還遇到過好幾次土匪,這一次再往山裏走,恐怕凶多吉少……
想必他們也在展開的中國地圖上反覆權衡比較過,是誰先把手指向了武漢已經不得而知了,然而一經提出,很快得到了認同。
開封到武漢的道路易行,可以將文物損失降到最低;再次,武漢北有大別山之險,東有長江防線,再加上其是軍事重鎮,大概會在戰事中得到力保。最後,武漢開埠早,租界衆多,可以依憑。即使武漢失守,還可以沿江撤退,有迴旋餘地。
計議已定,王幼僑館長將博物院遷徙預案呈報省教育廳、省政府。
河南博物院一面等待省政府的批覆,一面緊鑼密鼓地僱工趕製運輸箱,夜以繼日地挑選文物精品,裝箱待運。
1937年11月20日,河南省政府密令傳至河南省博物院。密令是發給王幼僑的,大意是同意了將文物遷往武漢的方案,並告知了聯絡人和存放在漢口法租界的地址、電址。此外,還撥發兩輛車以便起運。可見河南省政府對此事的周到與重視。
之後,河南省監學凌孝芬,河南博物院保管部主任趙惜時與雷蔭堂等率5位押運員、2名憲兵、4名勤務兵把河南古物押出開封,他們西行鄭州,南下武漢,用時3天,將先期挑選的68箱計30噸河南古物運至漢口法租界內租房保存。
1937年12月,河南省政府西遷南陽鎮平,1938年1月7日,後期挑選的博物院次要文物兩車相載,隨遷南陽。抗戰期間,省政府迫於日寇槍炮,在豫西山區屢次遷徙,情急之下很多檔案文物無奈藏匿山洞,至今下落不明。
體量巨大、難以遷移的文物與相對而言比較次要的文物,在那次大遷移中,只好割捨在開封。
繞過法國領事館
1937年底,河南博物院遷漢古物,就寄居在法租界福煦大將軍街3號,在今天的蔡鍔路上。
安放好之後,河南博物院館長王幼僑給“大法國駐漢領事”寫了封信,介紹了河南博物院和這批文物的價值後,他這樣寫道:“前託河南駐漢農工銀行辦事處租覓得貴租界福煦路三號保管,藉圖避免文化厄運。河南考古界函託,特懇請設法保護,以求安全,至爲盼禱。”
即使今天讀來,仍能感受到這位博物院館長對於這批文物的擔憂,以及拳拳之心。當然,國難臨頭,懇請別國保全本國古物,其心境也可想見。
當時,趙惜時是河南博物院保管部主任,同時負責遷漢古物保管事務。想必這封信是先寄到他手上,由他轉交法國領事。然而接到這封信後,他卻產生了憂慮。他在1938年1月24日給王幼僑館長回了封信:公請法領保護館物,未便貿然進行。緣去歲運入法界不曾領得許可證書,亦未報告居住人口,法領事及巡捕房皆無根據。若將公函驟然報送,定惹許多麻煩……
也就是說這批文物存放在法租界的事當時沒有備報,如今提起,他恐怕生出事端。
不過,爲保萬無一失,他們通過私人關係做了另外的安排。他給王幼僑館長寫信,說將此事交給了高奇民趕辦。
賄賂老鄉打點關係
原來高奇民是河南老鄉,“系蘭封(今蘭考)人,寄居開封,任法捕房祕書近一年”,所以“物在法界已屬有案,現在安全當無問題。如武漢發動戰事,屆時再請法領特予保護,自當有效,現無向外接洽之必要,捕房遇事,自必幫忙”。
當然,這種私人“幫忙”也是要付酬金的。河南博物院還專門設列“特別費”,立項緣由是:漢口社會情形複雜,本館所存各物皆系國寶,時須託人照顧,必要時另置保險地點,似此情形不能不應酬交際藉以聯絡感情,每月需洋40餘元,亦特再爲每月支洋30元。
除卻每月交際費70多元外,河南博物院駐漢辦事處還僱用巡捕員3人,每人每月津貼24元,月計72元。從支出項目爲“津貼”看,與其說是僱用,不如說是“收買”。
爲了這批國寶,找關係走後門,打點花費在所不惜,然而查閱1938年駐漢辦事處保管經費預算書,卻發現了另外一個細節。“漢口生活程度本高,加之戰局緊張,萬物騰貴,生活費愈益增高,故職員薪俸與勤務工資必須增加,始能維持,職員二人每人月支80元……報章雜誌月需6元,租法租界房子兩間月需120元。”
可以看出駐漢辦事處職員並沒有另租房子,而是和兩屋子的國寶同居一室。除了在物價飛漲的時局中,節約開支之外,更重要的原因也許是對國寶寸步不離,日夜守護。
遷漢文物中的“龍耳虎足方壺”
遷漢文物中的“象牙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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