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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則登在泉州媒體的父親為兒子征婚廣告引起廣泛關注。該廣告稱,男方是個有房有車的公務員,想找個“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賢惠妻”。
人們在熱議這則廣告時,同時也發現有內容相似的征婚信、征婚廣告在半個多月前已現身廈門媒體上,只是地址、電話等信息略有不同。這其中究竟有何隱情,都是同一人所為嗎?昨日記者多方采訪,試圖了解征婚廣告背後的是與非。
【緣起】
為子登征婚廣告
要女方有經濟實力
這則征婚廣告稱:“為兒子征婚,家住泉州市區,1984年出生,未婚,1.72米,國家公務員,單位好,家有車、有房、有店面。要求女方未婚,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重要的是賢惠。同時女方家長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這則短短幾百字的征婚廣告上,自稱男方家人的王先生留下了聯系方式,並稱“大人的苦心,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的幸福”,廣告還標明有效期15天。
“這麼好的條件還要征婚,究竟是真是假?”未婚的讀者小伊根據廣告上留下的電話聯系上王先生。一番詢問後,王先生說小伊條件蠻符合,會先登記下來,以後再聯系。
但當小伊問起征婚廣告上提到的“女方家長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這個“經濟實力”的范圍是多大時,王先生沒正面回應,草草掛了電話。
昨日下午,為一探虛實,記者以替侄女“應征”的名義,與王先生取得了聯系。王先生表示一天下來,已接到不少應征電話,其中還不乏騷擾電話。電話中,王先生詳細了解記者“侄女”的職業、年齡、家庭經濟狀況等相關信息。
對於兒子的情況,王先生介紹,他們家籍貫及現在住家都在泉州中心市區,兒子在泉州某機關工作。雖然兒子條件和家庭條件都很不錯,但由於年輕人要求比較高,至今沒有談上合適的女朋友。家人非常著急,王先生在征得兒子同意後,纔特地在報紙上登廣告,公開“為子征婚”。
【溯源】
“雷同”征婚轟動過廈門三次出現細節均有變化
昨日下午,記者在網上搜索這則征婚廣告時發現,2月16日,廈門媒體報道過這樣的征婚事件,沒過幾天,廈門的一家報紙上也出現類似的征婚廣告,內容幾乎一致,只是地點、聯系電話不一,聯系人都是王先生。
三起征婚驚人“雷同”
隱藏貸款後又改姓氏
記者尋找到該征婚廣告最早的信息源一封落款時間為2月11日的征婚信。據悉,這封征婚信當時在廈門幾大論壇都曾出現過,廈門島內外多家公司都收到此信。
征婚信開頭就道出征婚目的:我是出於無奈,想盡量避免處理房產,纔想到了征婚。信中,男方家庭住址為“廈門思明區”,稱男方家中有一筆房產銀行抵押貸款,生意虧了,尚未還,因此耽誤了孩子的婚事。希望能找個身高在1.6米以上,五官端正,女方家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協助兒子還貸款的兒媳。征婚信結尾還寫著“隨緣,碰碰運氣,15天內有效”。落款時間為“2月11日”。
2月16日,廈門多家媒體對此事做了報道,男方父親自稱姓劉,並接受媒體采訪。
2月28日,廈門一紙媒上出現了一則征婚廣告。不過,征婚廣告並未提及協助還貸之事。男方家長劉先生這回改姓“王”,電話13779××××××(系廈門號碼)。有效期為20天。
據介紹,當時這封征婚信被稱為“轟動廈門的征婚廣告”。登在泉州媒體的這則征婚廣告和2月28日登在廈門那家報紙上的只是住址從“廈門市內”變回“泉州市內”,家長仍為“王先生”,電話也改為13799××××××(系泉州號碼)。
廈門記者面訪過他
幾天後撞見他來登廣告
那麼,這三則征婚廣告有什麼聯系?劉先生為何人,與王先生是同一人嗎?
昨日,記者聯系上報道過征婚信事件並接觸過劉先生的廈門一家報社的記者阿威(化名),他向早報記者證實了在廈門出現的征婚信和征婚廣告是同屬一件事情,同一人所為。
阿威通過征婚信的電話聯系上男方家長,並約出來當面采訪。“看上去他應該有50多歲”,阿威說,該家長自稱姓劉,現在住廈門,祖籍泉州。不過,對於兒子的個人信息及自家情況,劉先生並不願意透露。除了征婚信上的內容外,他還說兒子生活比較單純,下班後就待在家。據劉先生稱,兒子沒談過戀愛,沒帶過女孩子回家。
“稿件見報後沒幾天,我在報社遇見過他,他正要將此前的征婚信放在報紙上刊登征婚廣告。當時想再采訪他,被拒絕了。”阿威說,看到他提供登廣告的信息上寫姓“王”,覺得很奇怪,不過因對方不接受采訪,也不好再問。
受訪時透露生意失敗
為子征婚找人幫還貸
從最早的那封征婚信及廈門記者阿威那裡,記者了解到,王先生(或劉先生,甚至是另外一個姓)稱前幾年向銀行貸款做生意,沒想到生意失敗,還不起貸款。雖然名下有3家店面,市值也超過貸款額度,但實在不想變賣店面,因此纔為兒征婚找兒媳幫還貸。
王先生對媒體說,若征婚沒結果,就另想辦法還貸。
阿威說,此事見報後,王先生曾告訴他很多廈門女孩和他聯系,家境不錯,都有固定資產,但手中並沒有他所需的那麼多現金,因此征婚沒成功。
阿威還告訴記者說,剛接觸時,王先生的觀念是女方的經濟能力是他最看重的,後經慢慢溝通觀念纔轉變過來,稱如果女方和兒子合得來,經濟上不是很好,也能接受。所以他在征婚信的最後,寫下“隨緣”二字。
【謎團】
當事人承認在廈征過婚堅稱誠心招親非騙局
昨日,記者聯系上王先生,並表明身份,希望他能談談征婚廣告的前前後後。但他一聽說是記者,當即拒絕采訪,“除非誠心要‘應征’,其他的不說了”。
記者隨即向其核實在廈門媒體是否有過“為子征婚”?王先生只是簡單回答:“我確實在廈門的報紙為兒子登過征婚廣告,這樣做是為了選擇面廣一些。如果有人懷疑這是騙局的話,不要相信就是了。”說完,王先生立即掛斷電話。
據悉,昨日泉州媒體上的征婚廣告,是一位男子拿著廈門一家報紙2月28日的樣刊找到了報社,並要求依照上面的廣告樣式和內容做成征婚廣告。而在和記者電話溝通中,王先生表示廣告是自己登的。
三則征婚廣告引發了無數猜想,目前看來三則征婚廣告(信)基本上是同一件事,但這背後仍有眾多的疑問無法解開。為什麼後兩次刊登廣告要給自己換姓?為什麼要限制有效期?不少疑問仍待解開。
【聲音】
條件這麼好的征婚
有贊同也有質疑
征婚廣告一出,各方不同聲音接踵而來。有人贊同這種替子招親的形式,也有人質疑是炒作、詐騙。
市民劉先生:單純從內容看,還真像是焦急的父母在為兒子征婚。現在大齡剩男剩女非常多,做父母的傷透了腦筋,總是想方設法幫助子女盡快解決婚姻大事,所以為子征婚之類的事情也不足為奇。但是這一做法是否經過兒子同意,征婚啟事中描述的內容是否真實可靠等,確實值得有意應征者慎重斟酌。
網友“HOM”:當事人今年也纔28歲,這個年齡並不算大,有必要如此著急地在報紙上征婚嗎?再加上有這麼好的條件,為什麼會沒有女朋友,還要求女方家長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市民陳小姐:如果我是要征婚的女性,看到“賢惠”這要求,我就不會去應征。賢惠,應該是老人家對兒媳婦的要求吧。但是在我看來,這有些看不起女性,有點要求女方不要太有想法的意味,要求女的要乖乖聽話。
【專家觀點】
交換婚姻後果危險
年輕人擺正婚戀觀
“是找兒媳還是銀行啊?”華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肖北嬰了解此事後感嘆說,這位父親的婚戀觀很模糊很混亂。
“家長為孩子征婚是好事,可是要交換婚姻,後果很危險。這並不是在征婚,更像是談合同,違背了愛情、婚姻最本質的情感,為解決經濟問題而想出這招征婚,是很幼稚、可笑、愚昧的。不過幸好,從征婚信到征婚廣告及接受媒體采訪時,這個父親的觀念在一步步變化。”
肖北嬰分析,征婚小伙子的婚戀觀也許很模糊,可能也有家庭經濟的壓力,或者婚戀觀受父親影響等等。
其實,肖北嬰從研究中已得出現在一些年輕人(主要指“80後”、“90後”)的婚戀觀已經調整了,婚戀大體有5個要素,年輕人的排序分別為:性格、長相、教育程度、家庭背景,最後一個纔是經濟條件。因此,他建議年輕人或者家長對待婚姻,首先一定要弄清婚戀觀,並對此有所了解,千萬不要想當然,婚姻不可用來交換,否則後果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