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球手在重慶市某高爾夫球場打球(3月9日攝)。新華社記者陳誠攝
藥方:『瘋癥還需猛藥醫』
對於高爾夫球場違規用地一般按工程總造價的5%交足罰款即可『轉正』的有關規定,李秉記代表認為『違法成本太低』。他建議加大處罰力度:『既然違章建築建了可以拆,那違規高爾夫球場也應一視同仁,「拆了可惜」決不能成為阻擋國土執法的借口。』
網民『兔頭龜』說:『瘋癥還需猛藥醫,要想去病根,切斷地方政府和開發商間的利益關系是關鍵,不僅要對違規的開發商重罰,更要對涉及的官員問責到底。』
『2004年國家發布禁令後,沒有提出對已違規建成的高爾夫球場的解決辦法。』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建議,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法規,明確高爾夫產業發展、整頓治理等具體舉措,使地方部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對佔用耕地的高爾夫球場,應勒令其土地復耕,『誰建設,誰就得承擔損失』。(記者周寧、葉前、涂銘、秦亞洲、朱薇、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