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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今年中考政策已於日前出臺,近日不少家長打進本報熱線,詢問具體的中考加分政策。昨天,華西都市報記者就廣大家長、考生關心的問題采訪了成都市招考辦相關負責人,並就此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據悉,成都市中心城區兩類高中(指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的加分仍分為三類:身份類、素質教育類和過程評價類。
身份類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5分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5分烈士子女20分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10分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20分
素質教育類加分
A
科技類
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10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二、三等獎者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省教育廳與省科協共同組織的省級科技發明、科學論文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團省委、省教育廳組織的『億利達』杯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原則上應為個人項目比賽,集體項目比賽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認定)
在成都市教育局組織或成都市教育局與市科協共同組織的市級科技比賽(電子制作、機械模型、創造發明、科技論文、信息學)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B
體育類
參加規定比賽(限單項及團體項目中的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的50%隊員),在比賽中達到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准一級的學生運動員10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參加規定比賽(限單項及團體項目中的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的50%隊員),在比賽中達到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准的二級的學生運動員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參加規定比賽,獲得各單項第一名的學生運動員、團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第一名的主力隊員(50%隊員)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參加規定比賽,獲得各單項第二、三名的學生運動員、團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第二、三名的主力隊員(50%隊員)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以上凡參加省級比賽並取得名次和達到相應運動員等級標准的學生,必須有參加《成都市優秀體育後備人纔系列選拔賽》(成都市教育局及體育局舉辦的比賽)的經歷及獲獎記錄)
C
藝術類
經市教育局推薦,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藝術個人項目比賽,獲一等獎者10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經市教育局推薦,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藝術個人項目比賽,獲二、三等獎者成都市『蓉城十佳藝術新苗』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成都市學生優秀藝術人纔選拔賽獲一等獎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以上加分獎項應為初中階段參加初中組比賽所獲獎項)
過程評價類加、降分
A加分獲市(地區)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招辦提醒
加分嚴禁弄虛作假
成都市招考辦特別提醒,在錄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項加分政策照顧,除烈士子女或少數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項最高額加分照顧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項最高額的加分。所有學科類競賽獲獎均不享受加分。各郊區(市)縣兩類高中錄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區(市)縣招委、教育局參照中心城區政策制定。
同時,為了做好加分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將進一步規范加分資格審查程序,加大公示力度,歡迎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果發現有弄虛作假或者其他違規行為,可以到市教育局有關部門或者市招考辦舉報,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華西都市報記者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