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5日晚,廣西桂平市政府就社會上對於桂平沉船事故遇難和失蹤人數前後變化的質疑進行迴應,稱不存在瞞報問題,同時,公佈了20名遇難及失蹤人員名單。16日晚,事故原因公佈。
事故原因
大貨船變道行駛無避讓撞翻客船
廣西桂平市政府16日通報了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客渡船沉沒過程。事故原因爲大貨船沿航道中間上航時,撞翻了迎面駛來的客渡船。
通報稱,2012年3月11日13時23分左右,“銳豐329”貨船在潯江桂平羊欄灘水域上航至離高壓線底上約50米處時,發現“石咀客渡035”船正在沿航道中間下航,“銳豐329”當班駕駛員李桂雄鳴笛,提示客渡船避讓。李桂雄當時認爲客渡船應避讓自己,所以沒有采取減速、停止前行等避讓措施,仍按原航速、航向上航。見對方沒有任何反應,直至兩船相距約50米時,李桂雄才發現對方沒有任何避讓反應,立即採取停船措施,並且全速倒船。
通報稱,倒船時,客渡船上有1人從艙內出來,同時客渡船向左岸轉向,但由於兩船相距太近,貨船停下後約10至20秒,客渡船的右舷中部與貨船船頭右角的錨頭處發生碰撞,隨後客渡船打橫壓在貨船船頭前,客渡船當班駕駛李達森即跳上貨船,客渡船左舷受水流衝壓傾斜,船頭進水、船尾翹起,在短時間以逆時針方向發生翻轉,並呈船底朝天狀倒翻在水面,再從貨船右舷漂浮至船尾時沉沒,船上其他人員全部落水。
事故發生後,貨船放下小船救人。有4艘過往船舶參與搜救落水人員,落水乘客也開展自救互救。貴港市海事局、桂平海事處接報後,立即派出2艘攜帶聲吶探測設備的船舶,同時組織10多艘漁政、運管和航道工作的船及漁船,採用聲吶搜尋、磁鐵拉網等手段在事故區域持續不斷地搜尋沉船。
政府迴應
四原因致數據變化
事發後,相關部門11日公佈的數據爲2人遇難、1人失蹤,但到3月15日,這一數字卻升至14人遇難、6人失蹤。輿論認爲桂平市政府存在瞞報問題。
桂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曾健清表示,遇難人數之所以從2人上升到14人,失蹤人數從1人上升到6人,是由以下原因造成:
第一,事故發生時經過現場多方搜救,當場救起28人,另有2人遇難。根據船主供述,當時船上有一個他認識的人沒有被救起,因此將其列爲失蹤人員。
第二,由於天氣寒冷,被救起的人即刻各自散去回家,一時難以通過生還者瞭解其他乘客的情況。
第三,由於客渡船船主不配合調查,沒有如實報告實際乘客人數,經反覆訊問,上船人數從開始供述的29人改爲約38人,給事故的遇難人數、生還人數和失蹤人數覈查造成極大困難。
第四,由於事故發生的河道地形複雜,水流湍急,無法及時找到沉船位置,把沉船打撈起來,難以判斷沉船上是否有遇難者遺體。直到3月14日下午進行磁鐵拉網式搜尋才確定沉船位置並開始打撈,發現客渡船下沉時處於倒扣狀態,至3月15日下午1時,搜尋人員連續從沉船中打撈出12具遺體,並把沉船打撈起來拖至岸邊。
不存在瞞報謊報問題
“因此,我們從公佈2人遇難到14人遇難,都是以打撈起遇難者遺體的事實爲依據的,不存在瞞報和謊報問題”,曾健清說,至於失蹤和不明去向人員數字,是通過桂平市委、市政府組織500多名幹部連續三輪進村入戶進行“地毯式”排查得到的,全部人員名單均經過失蹤和不明去向者家屬簽字確認,公安部門建立了失蹤檔案。
曾健清表示,當地政府上報和公佈遇難者及失蹤者數字是根據邊搜救、邊核實、邊公佈的原則來進行的,“數字發生變化應該是正常的,絕不存在瞞報問題”。
新聞發佈會之後,桂平市相關部門公佈了20名遇難及失蹤人員名單,記者對比自己調查統計的遇難及失蹤人員名單發現,二者完全吻合。
遇難失蹤者名單公佈
3月16日,廣西桂平市政府公佈了“3·.11”事故中14名遇難人員、6名失蹤人員的名單,這份名單公佈了遇難或失蹤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住址等,其中涉及南木鎮大黎村12人,石咀鎮欖沙村6人,石咀鎮小汶村1人,欽州市欽南區那麗鎮1人(在南木鎮大黎村暫住)。20名遇難者、失蹤者中,多數是老年人和兒童,其中11歲以下的兒童有5人。
事故發生後,貨船放下小船實施救人。有4艘過往船舶參與搜救落水人員,落水乘客也開展自救互救。石咀鎮欖沙1隊58歲的村民黃信賢在船翻沉後,在水中緊緊抓住身旁一個8歲小孩的衣領將她救起;欖沙3隊78歲的老漢黃耀奇,救起了一個名叫劉瑞珍的婦女;南木鎮大黎村60歲的黎漢枝,救起了自己的兒媳和孫子兩人;大黎村18隊的黎錦彪,也救起了同船落水的何宜芬、羽敏雅兩位婦女。
調查數據爲何5天3變
貴港市海事部門調查認爲,事故發生時,大貨船未按規定航道航行,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客渡船也存在超載問題。目前,客渡船經營者等4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通報
死亡數據5天3變
桂平客渡船翻沉這起原因並不複雜的事故,死亡和失蹤人數卻成了令人費解的“謎團”。
對於數字的一再變化,桂平市常務副市長曾健清表示,由於當天天氣寒冷,被救起的人即刻各自散去回家,難以通過生還者瞭解其他乘客情況,而船主的供述又前後不一,給事故調查造成極大困難。當地政府上報和公佈遇難者及失蹤者數字是根據邊搜救、邊核實、邊公佈的原則來進行。
>>覈實
羣衆指責政府瞞報
爲覈實官方數據的準確性,14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江面的岸邊渡口,看到幾十名村民正在坡地草坪處等待,江面上一些搜救船隻正在作業。看到記者採訪,很多羣衆圍攏過來,紛紛指責政府瞞報失蹤人數。
“已經4天了,爲什麼覈查結果差距這麼大,失蹤的人難道想隱瞞嗎?”
“你們說只有1個人失蹤,但我們村不見的6個人在哪裏?”
“我們昨天就已經把18個失蹤人員的名單報上去了,爲什麼得不到迴應?”
村民統計失蹤人員
記者在現場見到了村民統計的失蹤人員名單。這份手抄的名單詳細記錄了每一個失蹤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所在村屯。除當時發現2名遇難者的遺體外,名單列出了另18個失蹤人員,其中南木鎮大黎村9人,南木鎮三鼎村3人,石咀鎮欖沙村5人,石咀鎮小汶村1人,失蹤人員中包括5名未成年人。
大黎村村民岑杭曼的公公盧聚忠在這次沉船事故中失蹤,她告訴記者,從11日事故發生後,她全家24小時輪流在岸邊等着搜救的結果。“村民們一直在統計失蹤人員,已在13日把名單上報給政府部門,但未見有人來覈實情況。”
兩小時確認名單真實
對於失蹤人員數字的公佈,曾健清說,公佈的失蹤和不明去向人員數字,是通過500多名幹部連續三輪進村入戶進行“地毯式”排查得到的,全部人員名單均經過家屬簽字確認,公安部門建立了失蹤檔案。
記者在現場通過失蹤人員身份證件的比對,並與家屬和村民進行覈實,用了不到兩個小時,初步確認了名單的真實性。而正是這份名單,與政府部門經過4天多時間調查確認的死亡失蹤人員名單完全吻合。
瞭解人員失蹤的情況後,記者立即向當地政府進行覈實,相關部門負責人答覆說,政府部門正在覈實情況,但不能透露具體數據。
15日,桂平市政府再次召開新聞發佈會,這也是事發5天內的第3次人數通報。通報稱,已確認事故生還人數28人,死亡人數14人,失蹤人數6人。
>>質疑
數據發佈成擠牙膏
人們不禁疑惑:官方數據5天變動3次,數據公佈就像“擠牙膏”一樣,難道是死亡和失蹤人數會影響事故等級的認定,政府部門變得謹慎,需對數據“再三”覈實?
一位在政府部門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他在事故發生後不久,就已經知道具體的失蹤和死亡人數,但是相關部門一直遲遲不肯公佈,他也只能“三緘其口”,假裝不知情。“你們記者這麼快就能掌握的情況,政府怎麼可能不知道?”
(來源:京華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