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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病學泰斗劉協和
辯護律師姚飛:
曾世傑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原司法鑒定不科學
二審承辦法官:
曾世傑殺人的事實沒有爭議,但此案進入重審後,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昨日,曾世傑“因丑殺人案”發回重審的消息經華西都市報獨家披露後,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一審時,有關曾世傑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結果,已經成為爭議的焦點。在終審裁定書上,關於發回重審的原因是: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已著手申請對曾世傑再做精神病司法鑒定,而這也可能直接影響重審的判決。
雙方家屬:都很少露面
曾世傑來自川西的一個小縣城,父親和哥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只出現過一次。2010年12月3日一審復審時,曾世傑的哥哥曾世纔第一次出現在聽眾席中。當曾世傑被帶走時,他跪在地上哭喊著弟弟的名字,說:“如果可以,我願意拿我的命換他的命。”
而第一次開庭審理和宣判時,曾世傑的家屬都沒有出現,只有零星的幾個同學前來旁聽。
辯護律師姚飛幾次希望聯系上曾世傑的家人,卻始終無果。在幾次審理過程中,受害者一方的家屬情緒都比較激動。這次發回重審的消息出來後,記者幾經聯系,仍沒有聯系到受害者的家屬。
辯護律師:意味著慎重
收到省高院的終審裁定書後,作為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立刻發布了微博,稱:“感謝省高院對死刑案件的慎重。”
但同時,他說自己也十分矛盾,一方面是曾世傑可能患有精神病,不該被判死刑,另一方面,他也十分理解被害人家屬的心境。他說:“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次發回重審,都代表著一種慎重。”
在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曾世傑曾寫下上訴書。姚飛說,曾世傑一案在殺人事實上幾乎沒有爭議,但在一審時的精神病鑒定結果曾引發爭議。他認為,曾世傑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原司法鑒定不科學,應該重做精神病司法鑒定。目前姚飛已經在著手,邀請司法精神病學方面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在重審開庭時出庭作證。
省高院承辦法官:發回重審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昨日,記者在四川省高院見到了曾世傑案二審的承辦法官。針對案件發回重審的原因,他說,曾世傑上訴後,省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了決定。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第3項的規定,撤銷了此案刑事部分的判決,發回成都中院重審。
但此案重審是否與一審時的精神病鑒定有關、是否再做精神病鑒定,法官沒有更多透露。他說:“目前曾世傑殺人的事實是沒有爭議的,但此案進入重審後,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專家觀點
司法精神病學泰斗劉協和:
再做鑒定程序上可行
曾世傑至今仍關押在看守所內,他的辯護律師姚飛已著手申請對其再做精神病司法鑒定。
曾世傑殺人案從事發到發回重審,已過去了兩年。面對這麼長的一個時間,再做鑒定是
否過了時效,是否能保證結果的准確性呢?
今年83歲的川大華西醫院心理衛生中心教授,是中國司法精神病學的泰斗劉協和,目前因肺部不適正在住院。一直對曾世傑案保持關注的他說,“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精神病司法鑒定還沒有規定明確的時限。”他說,曾世傑是否判死刑的關鍵在於,鑒定他在案發時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對於這個案件來說,再做精神病司法鑒定在程序上是行得通的。因為精神病司法鑒定是對於被告人在案發當時,精神狀況是否存在障礙作出評判。因此對曾世傑再做鑒定,其主要依據也是他案發前後的情況,比如曾世傑的筆錄口供、案發後同學、老師對曾世傑的精神描述,以及曾世傑的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