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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豐和北大道香江路口,圍觀的市民都怒了
本報訊主力記者楊凱文/圖開車逆行被交警糾查後,司機竟不顧警告,繼續前行。交警用身體擋在車前,竟被司機開車頂著接連後退20餘米。昨日上午,在豐和北大道的香江路口,過路群眾看到這一幕,紛紛上前堵截車輛。
昨日10時15分,在豐和北大道與香江路交叉口,執勤交警蔡警官發現一輛車號為『贛A1078X』的黑色陸風越野車正沿著豐和北大道由南向北逆行,他趕緊打手勢警告司機掉頭,誰知道車輛依然繼續前行。
『快停車!』蔡警官再次警告,對方依然置之不理。他衝上前堵在越野車前,誰知道司機竟開著車頂著他,讓他接連後退二十餘米。過路群眾發現這一幕,紛紛堵在越野車前。最終,違章司機停下了車,但他還在辯解說:『自己沒有違章,只是想抄近道去附近一工地。』
按照規定,蔡警官對違章司機做出警告教育後,依法對其逆行駕駛行為開具了150元的處罰單,並扣除對方駕照3分。
交警將越野車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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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拔刀威脅交警被判刑6個月
本報訊劉國華主力記者呂柟朋友的摩托車被交警扣押,許某竟拔刀威脅交警,結果他因為妨礙公務,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昨日,記者從紅谷灘交警部門獲悉。2011年12月16日,鳳凰洲交警中隊執勤交警攔下一輛無牌摩托車,並准備將查扣的摩托車拖離現場。結果該車主人王某不但和交警拉扯,並打電話通知朋友許某趕來。
得知交警要將王某的車拖走,許某從其轎車內拿出一柄匕首,並向交警揮舞,以威脅的口氣說道:『誰敢將車拖走我就砍死誰。』交警隨後撥打110,民警趕到後將許某的刀繳獲,並將許某抓捕歸案。
本月,東湖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認為被告人許某持刀威脅交警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罪,故對許某作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