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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下午,備受關注的“蓬安女公務員被性侵”一案在四川省蓬安縣法院一審宣判:原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賠償受害人陳某3.5萬元。
下午3時,庭審正式開始。餐館和酒店的目擊證人向辦案人陳述,陳某當時已經醉得不省人事。法庭出示的多項司法鑑定表明,陳某當時處於無性防衛能力狀態。劉習全的行爲屬於強姦,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針對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法院一審同時判決劉習全賠償陳某3.5萬元。
2011年10月31日,劉習全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被批捕。11月21日,蓬安縣公安局將其移送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11年12月15日,蓬安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劉習全辯稱他和陳某隻是通姦。但證據表明,二人不存在曖昧關係。劉習全還提出,他是醉酒之後的無意識行爲。但證據表明,當天下午5時左右,有朋友打電話給劉習全,劉說他在賓館和一女人睡覺。證明他的意識是清楚的,有行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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