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紀委4月1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2年查處的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在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中,共涉及省管乾部24人、縣處級乾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乾部19人、縣處級以下乾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
羅蔭國從1998年至2011年在擔任茂名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乾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違反領導乾部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等。目前該案正在查處中,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賄。
市委書記的倒下,牽扯省管乾部24人、縣處級乾部218人,一個地級市的腐敗窩案能達到如此地步著實有些驚人!羅蔭國長達13年的腐敗之路,歷任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可以說也是一個邊腐邊昇的典型。在驚詫於羅蔭國案腐敗時間之長、波及之廣的同時,我們不禁發問:是什麼讓羅蔭國的權力如此膨脹而不受約束?對領導乾部的層層監管為何會長久失效?
漫畫/朱慧卿點評/張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