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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大連4月19日電記者張國強自去年10月中旬以來,遼寧省大連市連續發生多起交警正當執法權益被侵害案件,個別案件中交警被打、被威脅,人身安全遭受到嚴重侵害。針對這種情況,4月18日,大連市公、檢、法3家聯合出臺了《關於打擊妨害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犯罪行爲的意見》,統一了公、檢、法機關對交警執法權益被侵害案件的處理意見,以避免交警執法“流汗流血又流淚”的現象發生,進一步樹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權威性。
2011年12月21日,大連市交警王建宇查處一輛遮擋號牌奧迪車時,遭到司機李某等人毆打。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批准逮捕。
根據意見,今後公安機關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犯罪行爲,應立案偵查,調查取證,對嚴重涉嫌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採取拘留的刑事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偵查終結後,依法移送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嚴重妨害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妨害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犯罪案件,應開庭審判,依法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罰;被告人是否悔過、是否取得被侵害交警的諒解等,可以依法作爲量刑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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