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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著一頭棱角分明的板寸,鼻梁上架著一副高度近視鏡,走路時總像是在思考問題,身邊的同事都稱呼他『學者』。他,就是河南省南召縣檢察院最年輕的檢委會委員任為民。
35歲的任為民並不是法律專業科班出身,他大學讀的是師范。畢業後,他從一名普通的中學教師做起,經過7年的不懈努力,一直做到了副校長。
教學之餘,任為民最大的愛好就是看法律書。也許是注定要和法律結緣吧,2001年,他順利通過了法律專業本科自學考試,次年又通過了全國首屆司法考試。2003年10月,經河南省統一招錄考試,他考入了南召縣檢察院,先後在偵查監督科、辦公室工作,由一名中學副校長變成了檢察隊伍中的一員。
2005年12月,南召縣檢察院成立了業務監督管理中心,年僅28歲的任為民憑借過硬的法律功底和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被任命為中心主任。2007年,檢察長又點名讓他做了政策研究室主任。
『半路出家』、進檢察院不到5年就當上了主任,在很多同事眼裡,任為民已經很了不起了。可他們沒想到,兩年後,任為民又通過了南陽市檢察院組織的統一考試,並於2010年8月被任命為南召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那一年,他剛滿33歲,打破了該院檢委會委員的最低年齡記錄。
任為民的身上有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能『鑽』,二是能『創』。
在中學教書時,任為民就非常注重從法律書籍和資料中汲取營養、開闊視野。進入檢察院,尤其是從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後,他根據自己積累的學習成果,撰寫了大量的調研文章,先後有20餘篇文章被發表在了國家級和省級的法律類核心刊物上。
為了切實增強對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的力度和實效,任為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一二三』工作模式(本報2011年3月1日二版頭條曾作報道)。該模式的核心是:成立一個信息聯絡小組,通過整合人力資源加大監督力度;建立兩個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創新監督方式增強監督能力;完善三項配套工作機制,即刑事訴訟個案跟蹤監督機制、刑事訴訟類案專項監督機制和非羈押強制措施適當性說理機制,通過拓寬監督視野增強監督實效。
『一二三』工作模式提出後,院領導認為很有價值,果斷予以推行。這一做法也得到了高檢院偵監廳的認可。
僅2011年,南召縣檢察院就運用這一工作模式,共監督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案件5件,應當立案而未立案案件10件,追捕21人;向自偵部門提供案件線索4件,其中立案偵查2件,收到了良好的監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