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山東省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蔣群有點『不一般』。公訴科一共有10個人,除1名男同志外都是女性。2名70後,7名80後,其中最小的24歲,比蔣群的兒子還要小。
女人多,年輕人多,帶好這樣的隊伍不容易。但蔣群卻堅持『從我做起,向我看齊,對我監督,促我提高』的態度,硬是把這支隊伍帶出了成績。
公訴科副科長趙慧和蔣群共事過10年,她對蔣群的敬業精神表示由衷的欽佩。『10年裡,她對工作始終保持著極高的熱情,從沒有見她懈怠過。』趙慧說。
很多年輕乾警也和趙慧有著同樣的感受。擔任公訴科科長以來,蔣群始終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平日裡,她對自己的要求特別嚴格,總是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對科裡承辦的每一起案件,她都做到了如指掌;遇到疑難復雜的案子時,她總是衝在前面,既勇挑重擔,又想方設法鍛煉隊伍。
2007年8月17日,山東華源礦業集團發生了重大責任事故案件,172名礦工因不能及時撤離被困井下失去生存條件。由於案情重大、後果嚴重,該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案件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蔣群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經過再三思考和論證,決定改變以往分組、分類型辦案的模式,施行主訴檢察官與助理檢察官『一帶一』輪流辦案的方式,讓每個人都能深入一線接觸案件,既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也讓年輕同志獲得了辦理大案的實戰經驗。
辦案過程中,每到一個環節,蔣群都會第一時間提醒乾警需要注意的事項,對每一份證據材料都嚴格把關,不放過任何細節。
該案被依法提起公訴後,主犯鄭某和張某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名從犯被分別定罪,適用緩刑。由於出色地完成了審查起訴任務,蔣群和她的公訴團隊得到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還有一起案件令乾警們至今難忘。那是2008年6月,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接到了省院交辦的滕州市梁某、蕭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項罪名的涉黑案審查起訴任務。
18名被告人,涉及的證人有200餘人,卷宗多達27冊4000餘頁,且被告人分別被關押在滕州、棗莊、濟南等多個地方,審查工作量之多、提訊任務之繁重,可想而知。
承接案件後,各方面的壓力紛紛襲來。作為科裡的帶頭人,蔣群頂住壓力,給乾警們營造寬松的辦案氛圍。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她帶領乾警全身心投入辦案工作,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輾轉各地,快審快訴,制作審查報告700餘頁40餘萬字,制作起訴書23頁1.3萬餘字,使案件得以公正、快速地起訴到法院。
最終,被告人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罰金2萬元,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被告人蕭某等17人全部被判處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決結果嚴厲打擊了社會黑惡勢力,震懾了犯罪。
有人統計過,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平均每年辦案400餘起,起訴600餘人,是泰安地區6個縣市區檢察院中承辦審查起訴案件數最多的——他們一年承辦案件的數量能佔到全泰安地區的三分之一。
自2003年底蔣群擔任公訴科科長以來,在泰安市檢察機關的量化考核中,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始終位列第一,審查起訴的案件至今沒有一起被判無罪或撤回起訴。因工作成績突出,這個團隊先後獲得過『泰安市青年文明號』、『山東省優秀婦女維權崗』、『山東省檢察機關優秀公訴團隊』、『全國巾幗文明崗』等多項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