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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許多讀者來電來信詢問:什麼是領事保護?什麼人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出國時持中國護照,現已取得居住國國籍,是否還能享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保護?正在辦理移民者,是否還能享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保護?針對這些問題,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做出提示:
一、領事保護,是指中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害時,中國駐當地使、領館依法向駐在國有關當局反映有關要求,敦促對方依法公正、妥善處理,從而維護海外中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中國目前有260多個駐外使、領館,他們都是實施領事保護的主體。
二、領事保護的內容,是保護海外中國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合法權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合法居留權、合法就業權,法定社會福利、人道主義待遇等以及當事人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保持正常聯繫的權利。
三、領事保護的方式,主要是依法依規向駐在國反映有關要求,敦促公平、公正、妥善地處理。依據的法規,主要包括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或協定以及中國和駐在國的有關法律。
四、凡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具有中國國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也就是說,只要您是中國公民,無論是定居國外的華僑,還是臨時出國的旅行者;無論是大陸居民,還是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都是提供領事保護的對象。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凡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領事保護。正在辦理移民手續者,在手續完結、國籍變更之前仍是中國公民,是提供領事保護的對象。(記者高小妹實習生張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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