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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12.1”武漢光谷雄楚大街建行一網點門前發生的爆炸案。這場爆炸案導致2人死亡、15人受傷,涉及3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1日,光谷雄楚大街建行一網點門前發生爆炸,致2死15傷。半個月後,也就是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海劍在武漢一家醫院被抓獲。將與王海劍同時出庭受審的,還有兩名嫌疑人:29歲的王偉和26歲的王安安。
據起訴書披露,在建行網點門前爆炸案前,王海劍夥同王偉、王安安一起參與了搶劫運鈔車預謀,三人進行分工:確定由王海劍選擇目標銀行、安放爆炸物,並在運鈔車到達銀行時通過遙控引爆裝置;由王安安化裝成保安上前搶錢箱,並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由王偉負責接應。此後,王海劍先後與王偉、王安安到目標地測試遙控引爆裝置,並通過網購爲王安安買了保安制服。但是,隨後的去年8月,王偉、王安安突然因害怕,表示不再參與犯罪,王海劍卻仍然明確表示將繼續實施上述犯罪行爲。王偉、王安安均沒有采取阻止行爲。去年12月1日下午5時30分許,王海劍單幹實施了這次爆炸,致2人死亡、15人受傷。
現在庭審正在進行,200多家媒體進行旁聽,記者在上午庭審結束之後,將繼續爲大家帶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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