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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張兮兮 |
最近,浙江紹興一群老年玩友報了一個旅行團去雲南旅游,為了避免購物,老人們挑選的是純玩團,為此每人還多交了幾百塊錢。老人們最後一天到了昆明即將返程時,導游發話說某商場是旅行團必去的地方,要大家好好配合,並稱:“你有錢不購物,我鄙視你;你沒錢不購物,我可憐你。”(5月2日《長株潭報》)
導游雷語滾滾,游客郁悶連連。導游逼游客購物的劣行由來已久,相信很多游客都曾有過被導游軟磨硬泡逼著購物的經歷。甚至有個別導游還對游客實施暴力。對導游逼購的亂象,游客怨聲載道,有關部門也多次發聲治理,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
導游逼購亂象的背後是導游的勞動管理亂象和收入分配亂象,有相當一部分導游是無固定單位、無底薪、無保險的“三無”人員,很多小型旅行社則幾乎“不自己養導游”,全部是從導管中心或社會上臨時聘用導游,沒有給導游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另一部分有保障的導游也大多只能從旅行社領到底薪。導游屬於“吃青春飯”的職業,這種勞動保障機制和收入分配機制讓很多導游沒有歸屬感、安全感和穩定感,在生存的壓力下,他們很難產生責任感,也就少了很多顧忌,不能在提昇服務質量、維護游客權益和旅游形象方面多費心思。而逼游客購物獲得回扣提成,盡管表現形式惡劣,讓人厭惡,卻是導游的主要乃至全部收入來源,這是一種客觀無奈的現實。
怎樣纔能有效減少甚至杜絕導游逼游客購物的現象?以法律手段加強封堵自然是一種方法,但還應該正視導游的生存現狀,合理疏導。其實,“你有錢不購物,我鄙視你;你沒錢不購物,我可憐你”這句雷語不僅給了游客壓力,也給了旅游、勞動監管等部門壓力,這些部門也該抓緊完善導游的勞動保障機制,合理調整導游的收入分配模式。(文/李英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