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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1.建設任務。對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和不達標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進行存量治理,使其達到標准規范要求。
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整治。要在環境評估的基礎上,制定治理計劃,進行綜合整治,優先開展水源地、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治理工作。
不達標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昇級改造和封場。對於滲濾液處理不能達標的處理設施,要盡快新建或改造滲濾液處理設施,嚴格控制填埋場污染物排放。對具有填埋氣體收集利用價值的填埋場,開展填埋氣體收集利用及再處理工作,減少甲烷等溫室氣體排放。對服役期滿的填埋處理設施,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封場。
『十二五』期間,預計實施存量治理項目1882個。其中,不達標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改造項目503個,衛生填埋場封場項目802個,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治理項目577個。
2.建設要求。現有設施的昇級改造和封場過程中,要對填埋氣及時收集利用,對滲濾液進行處理實現達標排放,並按照規范要求進行生態修復。
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的治理,應結合不同類型堆放場的規模、設施狀況、場址地質構造、周邊環境條件、修復後用途等特點,因地制宜制定處理方案,對堆體整形、填埋氣收集與處理、封場覆蓋、地表水控制、滲濾液收集處理和其他附屬工程等制定明確的治理方案。對於環境敏感的地區,可采取鼓氣通風、抽氣、灑水等好氧填埋技術促進已填埋垃圾快速降解。在垃圾填埋量大、具有開發價值、土地資源緊缺或具有焚燒設施的地區,可對填埋場內的垃圾實施開發利用,對其中的金屬等可再生資源進行回收利用,富含養分的篩下物做綠化用土,高熱值垃圾可進行焚燒處理,大粒徑無機物垃圾進行回填。
——推進餐廚垃圾分類處理。
1.建設任務。選擇一批有條件的城市和縣城,在已啟動餐廚垃圾處理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推動餐廚垃圾單獨收集和運輸,以適度規模、相對集中為原則,建設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鼓勵使用餐廚垃圾生產油脂、沼氣、有機肥、飼料等,並加強利用。鼓勵餐廚垃圾與其他有機可降解垃圾聯合處理。
『十二五』期間,重點抓好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積極推動設區城市餐廚垃圾的分類收運和處理,力爭達到3萬噸/日的處理能力。
2.建設要求。設置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和運輸車輛,保證餐廚垃圾的單獨收集與密閉運輸,配套完善的餐廚垃圾收運系統,推廣成熟穩定的資源化技術,提高餐廚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餐廚垃圾從產生到收運、處理全過程的申報登記制度,有效監管餐廚垃圾及其資源化產品的流向。
——推行生活垃圾分類。
1.建設任務。各地要根據本地生活垃圾特性、處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學制定分類辦法,明確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逐步推進。近期以控制水分作為開展分類示范優先選擇,對家庭生活垃圾進行乾濕分類,降低廚餘垃圾含水率。重點包括:(1)配備生活垃圾分類和降低廚餘垃圾含水率的設施。合理配置垃圾分類收集袋、分類收集桶、分類運輸車輛等。(2)建設與垃圾分類投放相匹配的垃圾分類轉運設施,對垃圾混合收集轉運站進行昇級和改造,建立廚餘垃圾收運系統。完善以社區廢品回收站為基礎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建設和交易集散市場建設。(3)建設與分類垃圾相適應的垃圾處理設施,推進建設規模化的再生資源分揀集散中心。
『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建設,各省(區、市)要建成一個以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並在示范的基礎上逐步推廣。
2.建設要求。開展分類試點的城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大力推進。建立一體化分類體系,配套完善的運輸和處理系統,根據垃圾種類設置相應的收轉運處理系統。可回收物納入再生資源回收渠道,穩步推進廢舊含汞熒光燈、廢溫度計等有害垃圾單獨收運和處理。重點推進家庭垃圾乾濕分類,鼓勵居民將廚餘垃圾與其他垃圾分別放置並單獨投放,逐步建立廚餘垃圾收運系統,有條件的地方,實現廚餘垃圾單獨收集和循環利用。
——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1.建設任務。充分利用已有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市政公用設施監管系統和環境監管系統,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和排放監管體系。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應安裝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和超標報警裝置,以生活垃圾焚燒廠為重點,加快推進運營過程實時監控。
2015年底前,焚燒處理設施的實時監控裝置安裝率達到100%,其他處理設施達到50%以上。
2.建設要求。加強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信息統計。重點推進對焚燒廠主要設施運營狀況、衛生填埋場填埋作業等實施實時監控,加強對焚燒設施煙氣排放以及衛生填埋場滲濾液和填埋氣體排放的監測。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