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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光榮同志,你如果也在場,又會有何感受呢?
21日從大理到麗江的路上,白族導遊李某某讓司機把車開得極慢,他在車上大談玉對人體的好處,到了玉器購物點時,他用威脅的口吻對大家說:“這個店不大,我在店裏走動,可以看到店內任何一個地方……你們上車時都要帶上購物小票,不要指望在地上拾一張給我”,我們都忐忑不安,不知上車時會發生什麼。
沒想到三個溫州客一下子買了十幾萬,李某某臉上一下子掛滿了笑容,上車也不檢查小票了,下一個銀飾購物點也沒再給大家提要求了。午飯每桌增加一份梅菜扣肉,餐館服務員特地給我們說是導遊贈送的,買了玉的溫州人特愛吃扣肉,問李某某可否再來一份?李爽快地說:可以!立馬親自端上一份。我們慶幸遇上了溫州客,救了我們一車人。否則誰能料到會是什麼後果。
由於早上車開得極慢,玉器店購物時間太長,到麗江時已是晚飯時間,把遊麗江的時間擠壓的微乎其微!同樣,18日的石林一日遊,19日的九鄉一日遊,遊石林,九鄉時間各只有一個多小時,一天中的其他時間都是耽誤在購物點。有的購物點是重複的。我們不禁要問秦光榮同志,你們雲南旅遊究竟是遊覽爲主還是購物爲主?
22日,姚某某和另一導遊,帶我們買螺旋藻。前一天晚上逛古城時,我們已瞭解了螺旋藻市場行情大約是150元/斤。姚領我們去的地方是“格林斯通”,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是企業和旅遊局、市政府聯合辦的,如果她們說的是真,我們不禁又要質疑:政府涉足經營是中央早已明令禁止的,難道在雲南可以例外?
她們介紹說:這裏價格是378元/斤,現優惠爲270元/斤。雖然被披上了“優惠”的外衣,大家心裏清楚,還是比市場貴很多,但想起姚某某和藹的笑容,我們還是買了一些。上車時導遊和平一臉的不高興,說“你們買的太少了,我今天要賠240元”。
離開“格林斯通”,姚某某看買的總量不多,又動員大家去“發改委”那再買,說那裏的比“格林斯通”還好,價格還便宜,220元/斤。我們不禁又要問了:既然更好更便宜,爲什麼要帶我們去“格林斯通”?還要問:發改委是政府機構,爲什麼也搞經營?
在麗江,導遊還給我們介紹說,他們當地誰家孩子不好好唸書,大人教育孩子會說:將來讓你當導遊!也有人說其實導遊肥得很。我們真不清楚導遊在當地的地位究竟怎樣?我們認爲,導遊和遊客的矛盾完全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導遊薪酬制度人爲造成的,目前雲南的導遊薪酬制度實際起了惡劣作用:導遊無工資,全憑3%的購物提成生活,只好帶遊客到有提成店購物。如果他不願讓遊客的利益受損,帶遊客到沒有回扣的物美價廉的地方購物,他只有喝西北風了!政府允許或默許導遊帶團到高價商店購物,不僅使遊客利益受損,也違反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
3.4月25日早,我們回到西安,上午11:41聽到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第一套節目“央廣新聞”談到雲南旅遊。我們在網上把這天的“央廣新聞”搜索到,仔細地記錄了它的內容。這是一段22秒的報道,全文如下:“記者從雲南旅遊局瞭解到,雲南省正在編制旅行社接待服務質量規範地方標準,以及雲南旅遊標準合同,進一步加強旅遊的標準化建設,規範管理旅行社低價競爭、“零負團費”經營、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等不正當競爭行爲。”書記同志請你說說,導遊薪酬制度不改變,導遊靠什麼生活?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能杜絕嗎?
我們又在網上搜索有關雲南旅遊的相關信息,有一條消息或許可以說明一些問題:中央電視臺第二套節目財經頻道2011年8月13日20:57一條新聞,報導了雲南旅遊的重重亂象和準備改變的措施,播放了雲南省旅遊局副局長徐光佑的一段視頻講話,這段講話的後半段談到導遊的薪酬制度時是這樣講的:“……我們原計劃8月底實施,導遊(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加帶團補助,加獎金三部分組成,導遊的基本利益解決了,他的後顧之憂解決了,導遊才能真正地導遊。”8個月過去了,副局長向全國電視觀衆許諾的“計劃”實施了嗎?好政策爲什麼實施不下去?
4.值得表揚的是一個司機,他負責我們4月20日至22日在大理和麗江的旅遊,在前往麗江的途中,導遊半路下了車。這時司機承擔了導遊的工作,他給大家講解了當地風土人情,提醒遊客許多注意事項,他和大家一直和睦相處,在返回昆明的路上,由於交通事故我們被堵在路上3個多小時,車上的垃圾筒滿了,有人向司機提議把垃圾倒掉,司機說會把山上弄髒,垃圾要帶到服務區再倒。這位司機的環保意識,以及他的服務態度,使我們在即將結束雲南之旅時,感到了些許慰藉。
秦光榮同志:我們向你反映的這些情況,以及提出的6個問題,希望能聽到你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