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國外,階梯電價並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實施階梯電價是世界各國應對能源價格高漲的普遍做法。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後,能源問題在西方世界日益受到重視。出於抑制能源消耗、促進節約,部分國家和地區對居民實施了階梯電價,比如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埃及、伊朗以及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等。有的國家將階梯電價范圍擴大到了工業、商業用戶。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於工業電價,導致各類用戶之間交叉補貼。實行階梯電價,有利於改善我國電價結構,促進其逐步趨於合理。
從目前情況看,爭議最大的是第一檔標准的門檻應該設在哪裡,纔能把絕大部分百姓的日常用電都包括進去。從國外的實踐經驗看,各國的規定差距比較大。日韓等國的第一檔門檻很低,都設在100度左右。在能源消耗大國美國,很多州第一檔門檻設在500度以內,也有700度以內的。
漫畫:階梯電價
日本階梯電分三檔次
日本從1974年6月開始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按照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3個檔次。各地電力公司對每檔定價稍有差異。
以東京電力公司為例,第一檔為120度,每度電價為17.87日元(約合1.45人民幣),這是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用電量。
第二檔從120度到300度,每度22.86日元(約合人民幣1.9元),電價與發電平均成本持平。第三階段是300度以上,每度24.13日元(約合人民幣2元),以此促進節電。
近年來,日本居民電費還引入了基本電費、燃料費調整額、促進太陽能發電附加費等項目。此外,為鼓勵錯峰用電,東京電力公司還實行分時電價,每天23時至次日7時的深夜用電價格相對低廉。
韓國超高電價驚人
韓國以高電價著稱。自1973年開始實施階梯電價以來,韓國的用電價格經歷多次變動。根據現行階梯電價表,以戶為單位,每100度為一個跨度,按6檔劃分電價。在1度至100度區間,每度電價是55韓元(約0.3元人民幣)。此後每100度區間的用電價格分別是114韓元、168韓元、248韓元和366韓元。一旦超過500度,用戶需承擔每度644韓元(約3.8元人民幣)的超高價。
由於起算點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間。即使在嚴寒中,許多韓國家庭都不敢放開使用電暖設施,但多數韓國人也因此養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好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電補貼措施。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