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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是政府的義務,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公民的權利。本着這樣的想法,廣東東莞市民樑傑將該市社保局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索要社保詳細賬單未果。
樑傑的底氣,來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是我國政務公開的一個重要方面。近年來,各級政府的各項工作內容及進程都會及時公開,公民可以通過特定途徑,如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網絡等進行查詢、監督。
“三公經費”公開,無疑是近年來老百姓最爲關切的話題,也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2011年4月24日,科技部在財政撥款支出說明中率先以文字形式公佈“三公經費”預算。此後,中央各部委紛紛效仿。
點評:“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隨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公開範圍逐漸擴大,公開載體更加豐富。以信息公開爲重點的政務公開,實現了政府更爲直接地面對公衆,公衆更爲清晰地瞭解政府的目標,不但讓老百姓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以落實,也使建設“陽光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的步伐大大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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