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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紅 圖
本報訊(記者徐軼汝)28歲的陳斌和24歲的小田為了報復別人,決定買一些辣椒水噴霧。為了測試效果,他倆竟然對一些路人噴射,結果造成3名女子面部受傷。日前,普陀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兩名被告進行了宣判。去年年底,陳斌在一家二手車市場門口與人發生糾紛,意圖報復,他和小田買來辣椒水噴霧器後,不知效果如何,竟然自作聰明,決定找幾個路人當『試驗品』。
去年12月20日晚上10時許,陳斌和小田駕車行至富平路附近時,發現了獨自行走的小蕊,小田下車後,拿起噴霧朝著小蕊的面部一按,隨後立即跳上車逃跑。晚11時許,兩人又來到中寧路附近,這次是陳斌下車,用事先准備的辣椒水噴霧器,對另一名被害人珊珊噴射後,上車逃逸。22日的凌晨1時許,陳斌、小田再次駕車至武威東路,對第三名被害人小慧噴射辣椒水後逃逸。經驗傷,3名被害人面部均有不同程度受傷。經司法鑒定,被害人小慧左眼被刺激性液體灼傷,已構成輕微傷。
2011年12月22日,陳斌、小田被公安人員抓獲。
法院認為,陳斌、小田在公共場所多次用辣椒水噴霧器噴射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依法判處陳斌拘役4個月,撤銷徐匯區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緩刑部分,最終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判處小田拘役4個月。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