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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南開分局經偵支隊從一起已破案件中獲取線索,深入調查,成功偵破了又一起知名汽車4S店特大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涉案總經理被依法逮捕。
2011年,公安南開分局經偵支隊成功偵破本市某知名品牌汽車4S店總經理張某的兩百萬受賄案,該案移送起訴前的最後一次提訊中,犯罪嫌疑人張某向辦案民警拋出了一條“不起眼”的線索:“你們可以從暢銷品牌汽車4S店的汽車銷售明細賬入手查起,肯定會發現你們想要的東西。”
聽者有心,南開分局經偵支隊果然在某集團下屬知名汽車4S店審查近年來汽車銷售明細賬目時發現,在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時間段,每個月都有一名男子爲不同的8個購車個人或單位辦理提車手續,多爲陸地巡洋艦、普拉多、銳志、卡羅拉等緊俏車型,而且每輛汽車不分品牌型號利潤均爲1000元。雖然這些汽車的銷售批准人簽字均爲該4S店副總經理張某,但從總經理汪某2010年12月調離該4S店後,這種情況也隨之消失。
經查,這些車最後都集中銷售給一個名爲黃某的人。民警通過對黃某交款提車的銀行卡資金來源調查發現,其卡內資金來源於一名爲李某的銀行卡,通過對李某的這張銀行卡資金進行查詢,民警發現2008年10月、2009年2月、2009年10月先後給汪某名下的天津銀行銀行卡轉賬6萬元。至此,汪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的疑點直線上升。
經查明,該4S店總經理汪某爲了獲取回扣,利用本集團爲各汽車生產廠家的經銷商能夠以“大客戶購車”名義額外申請緊俏車型指標的便利條件,向公司內部謊稱李某爲公司固定大客戶,以犧牲公司利益爲代價,向李某索要每輛車利潤額的30%佔爲己有。汪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李某對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3月20日,汪某被南開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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