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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工作是錄用國家公務員必經程序和重要環節,是評價和保障新錄用人員綜合素質的重要基礎。近兩年來,江蘇專員辦按照國家法規制度的基本要求,重點從四個方面提高考察工作的規範性和科學性。
一、強化考察原則。重點突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用人標準,充分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基本導向,通過全面掌握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和日常表現,確保考察工作客觀公正,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
二、細化考察程序。一是在考察前,根據上述原則、財政部的要求以及涉及考察對象的主要特點,制定簡要的考察工作實施方案,着重明確考察形式、內容等,並報經辦黨組研究批准。二是由2人組成考察組,在考察期間嚴格履行個別談話、組織談話、查閱檔案等工作程序,對於一些重要情況和敏感性問題則應認真填寫考察筆錄。三是考察結束後,經考察組共同分析討論,正式向辦黨組上報考察報告,並專題彙報考察基本情況、初步意見以及需要彙報的相關重大事項。
三、深化考察內容。重點考察三大類內容:一是“符合性”考察,重點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迴避的情形等。二是“重要性”考察,嚴格審查考察對象的重要檔案材料、個人經歷和歷史狀況,避免出現國家規定的“錄用後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況發生。三是“全面性”考察,全面考察評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相匹配程度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
四、優化考察方法。重點採取“三結合”方法,保障考察工作成效。一是“上”“下”結合。採取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分管領導、所在部門負責人以及具體分管領導面對面單獨交談的方式,側重考察個人工作能力、協調能力和業務能力及其大局意識、廉政意識。同時,有選擇性地與考察對象的同事進行交流,通過不同層次的考察交流,互相印證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二是“點”“面”結合。在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和同事調查瞭解其現實表現的基礎上,考察組還到考察對象以往工作過的單位進行考察,瞭解其工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工作成績和作風建設等各方面情況。同時,由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書面現實表現材料,全面、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各方面表現。三是“表”“檔”結合。認真查閱考生人事檔案,重點了解考生的家庭情況、學習經歷、工作經歷,以及入團、入黨、獎懲等情況,進一步瞭解其年度考覈、參加黨員評議等情況。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填寫的有關信息事項與個人人事檔案中的事項內容的一致性進行覈實,如有疑問的現場予以覈查,保證信息事項的真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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