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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其實,這就是“幸福感”的來源。以前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對夫妻,住着豪華別墅,開了兩家公司,每天起早貪黑的,爲了要過上好日子,一直不敢要孩子,家裏僱了全職保姆。每天,當夫妻出去打拼時,保姆在家收拾屋子、做美食、喝咖啡、看電視、躺在涼椅上曬太陽,出門還可以用車;爲了打發自己的寂寞,還跟主人申請,養了一隻小狗。聽上去太不可思議了,這哪是保姆,簡直僱了一個爺!自從聽了這個故事,我曾一度把自己的職業方向定向爲家政,可苦於沒有找到這樣的主人而放棄了。
上面例子中,到底誰更幸福?我想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保姆。這個道理顯而易見誰都懂,可現實生活中,“主人”式的人還是多數,甘願做“保姆”式角色的人,畢竟是少數。
我有一個大學同學,在一家小私企上班,經常聽她跟我抱怨:工作如何累、公司同事如何鉤心鬥角、老闆總是找茬等等,翻來覆去就那麼點事,我也總是用同樣的話勸她。每次的結束語都是“太沒意思了,有好工作可想着點我”。直到有一天,我向這位大學同學推薦了一份所謂的“好工作”,是一家外企,她考慮兩天後,答覆我:還是不去了。“我琢磨了兩天,覺得現在的工作挺快樂的,打打鬧鬧一天就過去了,而且也沒那麼多條條框框。哪的工作都累、哪都有鉤心鬥角。不拿那份錢,不操那份心,我決定還是忍了。”比起那些發誓自己一定要住別墅、開寶馬的人來說,我這位同學沒啥大追求,因而也很會哄自己開心。奉勸那些想追求“幸福”的人,行動上可以有“主人”的積極打拼,但心態上一定要做個快樂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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