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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明建今早聽判, 當庭表示服從判決沒異議 |
今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四川籍孝子鄧明建“購農藥助母安樂死案”,在番禺區法院開庭宣判。五位司法監督員被邀至法庭旁聽,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批媒體聚焦該案。庭前鄧明建被控“故意殺人罪”,獲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鄧明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沒有異議,這意味著他即將可以出獄。
法院經審理認為,鄧明建在母親不堪忍受長期病痛折磨的情況下,購買農藥勾兌後遞給母親服用,因沒有極力勸阻而非法剝奪了他人性命故犯法。但考慮其曾近20年毫無怨言照顧母親,應與一般“故意殺人罪”相區別,遂作出判三年緩期四年的量刑判決。鄧明建辯護律師唐承奎表示,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也符合預期。“嚴格上說,這個案子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安樂死,只因鄧明建的知識有限不懂法律而造成了這出悲劇。”唐承奎認為,接辦這起備受關注的案子,最大的感觸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備及救助機制的缺失,纔致使鄧明建母親一再有“想死”的念頭。
今日一早,鄧明建的妻子華素英帶著鄧明建一套潔淨的衣服到庭旁聽宣判。與她一起到庭的還有其表妹、姑父及其打工所在廠裡的老板共四人。華素英告訴記者,之所以帶著丈夫的衣服來旁聽,是希望鄧明建可以得到輕判並接他回家。對此次判決,華素英亦表示較為滿意。“鄉鄰都知道他是孝子。”對於丈夫出獄後將來的打算,華素英表示還不明晰。
母不斷求死他忍痛成全
案情回顧
去年5月16日14時許,四川籍外來工鄧明建,到其租住在廣州番禺區石?鎮當地派出所報案。其稱母親李某蘭在出租屋內自然死亡,但經公安人員到場對李某蘭屍體初步檢驗,發現是有機磷中毒死亡。偵查機關在調查後確認,這是一起兒子在母親的請求下,買農藥助母親安樂死的故意殺人案。
據了解,70多歲的被害人李某蘭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已有18年。因不堪忍受疾病折磨,李某蘭於2011年5月16日9時許,請求兒子鄧明建給她喝農藥結束生命。鄧明建起初並不答應,但在母親的不斷要求下,只好同意。
隨後,鄧明建去到一家農用品專賣店,買了“高效氯氰菊酯”和“25%高滲?蟲?”兩種農藥回家。在母親的強烈要求下,鄧明建將買來的農藥勾兌後遞給李某蘭,其服食農藥幾分鍾後死亡。去年5月31日,番禺區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鄧明建逮捕。開庭期間,鑒於鄧明建平時的孝道和非主觀故意,檢方、律師均建議法庭給予量刑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