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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
等男朋友時,遇見了自稱是男朋友同事的男子。數小時後,她稱被該男子強奸。
隨後又有人報警被搶劫,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抓獲後,兩名受害者發現,作案的是同一男子。
等男友,遇見了他“同事”
“下午1點多,我在等我男朋友時,他走過來了。”昨日上午,鄭州市金水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院內,20多歲的小芳(化名,下同)說。她是鄭州市某高校學生,今年畢業,一個多月前在紫荊山公園玩時,認識了男朋友小陳,“他說在公安系統上班,父親是領導。”“他平常穿著警服,有時候還帶著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小芳說,和小陳發生一次關系後,兩人半個月沒見面了,打他電話顯示關機。
5月30日下午,她來到小陳所說的工作單位門口等,此時走來一個人。“這個人上身穿著白襯衣,打著領帶穿著西褲和系鞋帶的皮鞋。”
小芳說,走到門口,這名男子和門衛說了幾句話,“走過來問我熱不熱。看他和門衛說話,我就問他是不是也在那裡上班。”
“他很謹慎,問了我幾遍和小陳啥關系,後來我說是我男朋友。”小芳說,這名男子稱自己也在那裡工作,和小陳是同事。“他說能通過內部方式聯系上小陳。”
女孩稱被強奸
就這樣,兩個人在附近的公園裡聊了起來,從下午2點左右一直聊到晚上7點多。“說和小陳在警校的關系很好,中間還給小陳打了兩個電話,現在想想肯定是裝的。”小芳說。
“想著他能聯系上,就和他順著金水路往東走。”兩人走到一個夜市攤,該男子請女孩吃飯,並讓她喝酒。吃過飯已是晚上10點多,兩人順著金水路走,“喝了點兒酒頭有點兒蒙,他開始對我動手動腳。”
小芳感到了不對勁,“晚上11點多,走到農業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附近,他把我拉到了綠化帶裡。”她試著反抗,但“他說和小陳是同事,害怕他身上也帶著槍,我要是大聲喊,說不定都不知道是咋死的。”
被強奸後,小芳上完廁所,男子已經不見了。她趕緊報了警。
強奸後又去搶了100元錢?
昨日零時許,鄭州市金水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姜曉雷接到110指令,紫荊廣場附近一人被搶。
報案人鄭某稱,他在人民路公交站牌遇到一名穿白色短袖打領帶的男子,身上100元錢被搶走。10來分鍾後,姜曉雷帶著經八路兩名巡防隊員,在紫荊山路金水河附近將試圖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抓獲。
民警通過嫌疑人手機的通話記錄撥打相關號碼確定其身份,其中一個5月30日下午的號碼接通後,聽完民警敘述對方稱,她被拿這個手機的人強奸了。
昨日上午,在金水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院內,鄭先生和小芳見到了這名犯罪嫌疑人,兩人稱其就是對自己實施犯罪的人。
這名男子稱自己姓胡,表示沒有強奸也沒有搶劫。此案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