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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公安寧河分局對在危難時刻挺身而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嫌疑人的8名羣衆進行集中表彰,並頒發見義勇爲確認證書和獎金。
2012年4月28日夜間,犯罪嫌疑人張剛(寧河縣人,有前科)在寧河縣蘆臺鎮薊運河大橋持刀劫持一名女青年,將其帶至一處網吧,搶走受害人兩部手機和800元現金,後脅迫受害人給其家人打電話,索要現金5萬元。4月29日下午3時許,當案犯帶受害人到蘆臺鎮某儲蓄點支取受害人家屬匯款時,受害人乘機逃脫。寧河縣人張山、胡明、李強發現慌張逃脫並求救的受害人,立即將受害人救至執勤車輛中,打110報警,通知受害人家屬,並配合趕到現場的民警進行處置。4月30日,案犯張剛被刑事拘留,並供認案發前兩次作案,盜竊手機1部和金項鍊1條,銷贓得款4600元的犯罪事實。
2012年5月9日21時30分許,正在寧河縣蘆臺鎮北津榆支路路段執勤的寧河縣綜合執法職工董利、崔明發現有人盜竊一輛電動車往大橋南側逃跑。董利、崔明立即駕車追趕,並協助公安機關將騎車逃跑的違法嫌疑人抓獲。
2012年3月18日12時許,正在112國道巡邏的公安寧河分局潘莊派出所輔警劉乃剛接到通報,發現一夥在唐山開往天津大客車上割包的盜竊團伙。劉乃剛立即配合潘莊派出所民警在112國道潘青路口設卡堵截該車,車上3名作案人員見狀,開門分頭逃竄。劉乃剛迅速衝上去,將一名正在逃竄的案犯抓獲,並配合民警將另外兩名案犯抓獲。經審查,案犯張金等3人系吉林省和黑龍江省人。案發當日,3名案犯合謀後,在乘坐的大客車上用刀片割破一名乘客衣服後,盜竊現金2550元。3月18日,3名案犯被寧河分局刑事拘留。
2012年2月14日11時許,寧河縣居民李新駕車帶着高峯到寧河縣寧河鎮走親戚,途至寧河縣廉莊鄉菜園村路段時,發現後面一輛無牌黑色伊蘭特轎車被一輛響着警報的警車追趕,李新和高峯意識到該車有問題,馬上將車橫在路中,下車緊急疏導前面十幾名騎車回家的學生和路邊幾名玩耍的男孩,並用車輛擋住嫌疑車輛。嫌疑車見有車攔截調頭回逃,李新、高峯繼續駕車緊追不捨,慌亂中嫌疑車輛在蘆寶公路孟莊閘處撞樹,李新和高峯協助趕到現場的民警將車內兩人控制。經審查,車內兩人均系河北省玉田縣人。案發當日,兩人駕車竄至寧河縣東棘坨鎮衛星河公路南側,兩次作案,盜割通訊電纜100米,價值4000元。2月14日,兩人被寧河分局刑事拘留。(渤海早報記者劉長海通訊員李建寧劉宏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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