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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8日電(記者賈玥羅旭)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福建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鞠維強,福建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陳善光,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劉平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網,以“治理教育亂收費”爲題 接受本網在線採訪並與網友交流互動
。本場訪談是“全國糾風工作系列訪談”的第五場。
有網友反映在中小學特別是畢業年級,利用節假日和課餘時間進行有償補課至今依然存在。對此,鞠維強分析,這個問題有五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爲教育質量和教育政績主要評價標準的傾向,目前還沒有根本的改變,這樣就促使學校和老師比較熱衷於片面追求考試成績和升學率;
第二,受傳統的觀念影響,很多家長都存在着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也希望學校通過加班、補課來提高這些孩子的學習成績,社會也有這樣的需求;
第三,評價機制目前還比較單一,考試的分數仍然是評價學生的主要依據,特別是重點學校和名牌高校爭搶高分學生這種現象還比較普遍。
第四,有些教材也偏多偏深,課時相對偏少,個別教師業務水平不高等因素,造成部分學生需要通過補課來鞏固和提高相應的知識;
第五,社會選人用人機制現在還不夠科學完善,還存在着片面追求高學歷名牌大學的現象。
鞠維強認爲,違規補課至少有三大弊端:
一個是剝奪了學生休息權,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同時也會加劇一些學生厭學的心理,也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第二,補課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有些家庭支付補課費用遠遠超出學校正常的學習費用。有的家長儘管不贊成課後補習,但擔心別人的孩子補了自己的孩子沒有補會跟不上,於是也有隨大流送孩子補課的心態;
第三、補課也敗壞了師德師風,將師生關係扭曲爲金錢關係。個別教師爲了達到補課斂財的目的,挖空心思讓學生補課,甚至存在課上不講、課後補課講的現象,儘管這個現象在教師中是極個別的,但是嚴重影響了教師的整體形象,也影響社會的和諧。
鞠維強表示,福建省對違規補課的治理工作高度重視,連續出臺了有關規定,來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2006年省裏下發了關於規範中小學校歷和作息時間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規定除經批准的初中和高中畢業班,週六和高二暑期可以進行適當的培優補差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補課,因補課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不得默許教師在課內外辦班收取補課。
2007年提出對違規學校一經查實如數的退還所收取的費用,同時教育行政部門要給學校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文明單位的評選資格,並且追究學校領導人的責任,直至撤銷校長職務等。對問題嚴重的還要追究同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責任,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對違反規定的在職教師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教育,並及時如數退還補課的所得。第二次發生的不但要退還有償補課所得,當事人該年度考覈還要確定爲不合格,必要時還要調整崗位,對因此原因連續兩個年度考覈被確定爲不合格的教師給予解聘。
2008年,福建下發關於嚴格執行中小學校歷和作息時間的有關規定,規定學生在自願前提下,對經過批准的初三、高三畢業班和高二即將升入高三的學生,週末培優補差,公辦學校不得收取補課費用。民辦學校所需經費可作爲正常的教學成本列入學費,按規定報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其他年級一律要按規定執行校歷和作息時間。今年要求秋季開始全省統一取消初三畢業年紀的週末補課。
“從2006年來看我們逐年加大工作力度,所以這方面我們做了努力,但由於產生補課的根本原因沒有消除,違規補課現象我想在一些地方可能還會有發生,一旦發現會及時處理。”鞠維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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