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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6月8日電(記者李勁峯)黎慶洪等57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一案,6月8日在貴州省貴陽市小河區人民法院恢復開庭審理。
記者從貴陽市小河區法院瞭解到,該案此前在小河區法院於今年1月9日至14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期間,因被告人黎猛當庭申請另行委託辯護人,小河區法院依法同意該申請,並宣佈對此案延期審理。此後,該案被害人朱鳳倫、張軍、楊志華分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相關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小河區法院依法受理並決定與刑事案件合併審理。同時,朱鳳倫又申請對傷情及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小河區法院依法同意該申請。
此外,公訴機關小河區檢察院以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爲由,於5月11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小河區法院依法同意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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