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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馬嶽君本報實習生徐婷
2012年5月29日,對於身陷囹圄的韓某來說是幸福的一天,也是終身難忘的一天。當天下午,韓某被山西省太原市看守所民警、駐所武警押解到了一個特殊的地方——晉源區民政局。在民警和家人的共同見證下,韓某和未婚妻王某終於捧上了大紅本。
25歲的韓某因盜竊電動自行車於2011年10月28日被刑拘。今年3月21日,韓某被萬柏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現羈押在太原市看守所。
今年5月的一天,王某來到太原市看守所,提出了和韓某辦理結婚登記的申請。民警瞭解到,二人相戀已久,原本準備在2011年11月辦理結婚。可就在結婚前夕,韓某因家境困難起了貪念,把自己送進了高牆,也讓兩人的婚事耽擱了下來。
“他一時糊塗犯了錯,現在已經受到了懲罰。我想和他把證領了,等着他,也讓他安心服刑。”看着王某期盼而堅定的目光,民警當即向看守所領導作了彙報。太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支隊長謝志宏、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山成、山西省公安廳監管總隊總隊長尉積明都很重視,作出了明確指示。
“一方面,我們有責任維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另一方面,這是件好事,還能穩定服刑人員的情緒,促使他安心改造。”謝志宏對記者說。在確認申請結婚爲申請人及其家屬自願後,太原市看守所積極與晉源區民政局協商,決定爲韓某及其女友特事特辦,開通婚姻登記綠色通道,送韓某到民政部門與王某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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