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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首都曼谷刑事法院8日裁定,曼谷商業銀行前顧問拉凱什·薩克塞納犯欺詐罪,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金和賠償金3600萬美元。
法院裁定,薩克塞納1992年至1995年在泰國設立多個“皮包公司”,從曼谷商業銀行違規貸款並存入多個個人銀行賬戶,違法收入大約16.6億泰銖(約合5260萬美元)。
薩克塞納的欺詐活動關聯曼谷商業銀行日後的壞賬難題。這家銀行最終被壞賬“壓垮”,助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曼谷商業銀行1998年被泰國國家商業銀行併購時,壞賬接近30億美元。
法院認定,薩克塞納破壞泰國金融和銀行體系。如果薩克塞納無法支付賠償金,刑期將延長兩年。
薩克塞納現年大約60歲,印度人,綽號“貨幣奇才”。他1996年逃往加拿大,當年晚些時候遭逮捕,2009年引渡至泰國。
他8日身穿橘色囚服、坐輪椅出庭,否認有罪,稱判決“完全錯誤”,決定上訴。(新華社專電)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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