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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鈺鵬手袋是女人的忠實伴侶。在西方有句流行話叫“不帶手袋不出門”。手袋被歸在服飾類,每個女人至少有一個手袋,手袋是女人最私密的服飾之一。一個由心理學家等專業人士組成的小組在世界17個城市(包括上海)對“手袋現象”進行了調查和研究,他們在女人手袋中發現過250種物品,收集到150個關於手袋的故事。一份民意調查顯示,女人們一生中平均約有76天的時間在她們的手袋裏翻來翻去。
歐洲中世紀時期,手袋是男人和女人都用的器物,通常固定在腰帶上,用布料或皮革做成。16和17世紀時,男人的手袋變成了衣袋,縫在衣服裏邊;女人的手袋也躲入了裙子,甚至縫在襯裙上,裙子上有開縫,伸手可及。男人的手袋從此永遠成了衣袋,女人的手袋雖然在裙子裏躲藏了相當長的時間,但到了18世紀,女式方形低領口緊身胸衣成爲時尚;18世紀末,在(1795-1799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督政府時期風格的影響下,女式時裝越來越趨緊身、越來越透明,手袋已無法在緊身胸衣和半透明裙子裏隱藏了。1805年前後,熱衷於緊身胸衣的女士們決定恢復獨立的手袋,同時出現了皮製手袋,並裝上了提帶和彈簧鎖。至19世紀末,手袋終於成爲了女子的專門服飾。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真皮匱乏、手袋昂貴,很多著名的服飾公司不得不用棉布作爲生產手袋的材料。20世紀20年代,合成材料所佔比例大爲上升,與此同時,加拿大軍隊的軍需袋上所用的拉鎖也出現在上流社會的手袋上;信封式手袋、金屬絲網舞廳手袋等紛紛“捲土重來”。從上世紀30年代末開始,手袋日漸大型化,揹帶和提帶越來越長。
1976年簽訂了“華盛頓物種保護協議”,根據協議規定,必須持有合法證書才能生產爬行動物皮革商品;於是,成立於1972年的國際爬行動物保護協會制定了物種保護標識,作爲合法證書。爬行動物皮革手袋的生產明顯受到限制,皮革製品廠於是研製了一種衝壓法,將牛皮表面壓成鱷魚皮的皮紋,權充鱷魚皮手袋。
經歷了幾個世紀的手袋現象竟然引起了一位心理學教授的極大興趣,他對手袋和它們的主人作了20年研究,根據該教授的觀察和研究,用大手袋的女人喜歡享受生活,有創意但比較衝動,生活中有點雜亂無章。喜歡小手袋的女人總是生活在夢幻世界裏,她們的手袋裏裝滿了渴望和期待,她們通常比較拘謹和被動,似乎總在盼望着會發生什麼。愛用中等大小手袋的女人很可能是完美主義者,生活比較實在,穿着比較隨便,願意幫助別人處理事情,她們的手袋也許樸實無華,但裏面有很多內袋,因爲她們喜歡看見袋內“一清二楚”。
手袋在告訴我們:它的主人在什麼年齡段、經濟狀況如何、喜歡做什麼事情、什麼東西對她很重要、她有何種風格……當然,男人也可以用手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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