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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967066消息(通訊員王婷婷記者孫淑玉)很多司機開車有個不好的習慣,將一些雜物垃圾隨手就往窗外扔,殊不知這簡單的一揮手可能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6月7日下午,在萊山區,一位老人走在路邊,被車輛中飛出的礦泉水瓶砸到,嚇得心髒病發,暈倒在路邊。幸好民警和120救護人員及時趕到,老人纔轉危為安。
6月7日下午,萊山區望海派出所裡警鈴大作,一位市民急匆匆地說道,路邊一個老人暈倒了。這位報案人還氣衝衝地指責過路司機亂扔垃圾。派出所民警立即根據報警人提供的信息趕到現場,只見一位老人躺在路邊,臉上還有一些水。此時,120救護車也趕到了現場,幾分鍾後,老人被救醒,經過醫護人員檢查,老人的身體沒有大礙。
這時民警纔有時間向圍觀的市民打聽事情的經過,幾位市民告訴民警,老人在路邊上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個礦泉水瓶飛了過來打在老人身上,瓶子裡還有不少水,老人『哎呀』一聲,隨後捂著胸口就暈倒在了路邊。他們看得很清楚,礦泉水瓶是從馬路上一輛駛過的轎車上扔出來的。『什麼都往外扔,太危險了……』市民對司機的這種行為,紛紛進行指責。據民警介紹,他們在巡邏中,經過看到一些駕駛人和乘客隨手將飲料罐、塑料包裝袋、果皮和煙頭等物扔出窗外。這種做法既污染了環境,還對其他行駛車輛、路邊行人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塑料包裝袋被風吹到後車或旁車擋風玻璃上,會瞬間遮住駕駛員視線,導致車輛失控,引發交通事故;而飲料瓶、果核等物品加速度的衝力會砸到路邊行人,其威力不亞於投彈;煙頭如果沒有熄滅,也容易造成一定的安全事故。
據悉,飛車拋物是一種道路違章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五項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違者罰款5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違者罰款20元。』
□相關新聞隨手扔煙頭燒了高速綠化帶
今年2月24日,國道206高速公路蓬萊管理處綠化帶草坪突然起火,瞬間濃煙滾滾,情勢危急。見此險情,路政人員立即撥打119火警,並拿起巡邏車內滅火器先對小范圍著火點進行滅火。隨後,消防車趕到,眾人齊心協力,15分鍾後撲滅火勢,恢復了高速公路暢通。事後經分析,起火是由於車輛行駛途中,司乘人員隨手丟棄煙頭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