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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10日訊(見習記者楊青) 6月8日,鄒平縣高新辦事處司家村的許先生打來本報熱線,反映說自己的妻子高女士身份證上的年齡弄錯了,要再等5年才能領到生活補貼。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如果情況屬實,派出所會向縣裏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努力幫其解決問題。
記者從許先生那瞭解到,其妻子高女士是1954年出生的,身份證上卻寫的是1959年。1988年辦第一代身份證的時候,就弄錯了。“當時寫的‘4’有點連筆,可能就被看成‘9’了。”許先生說。身份證發下來,許先生髮現錯誤後,就找到當時村裏的會計,會計告訴許先生小那麼幾歲沒啥問題,許先生也就沒在意了。但是現在妻子的實際年齡應該是58週歲,再過兩年就可以領政府發的60歲以上老人每月70塊錢的生活補貼。由於身份證上的年齡錯誤,補貼只能再等5年纔有資格領。
許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去派出所詢問修改年齡的問題,派出所裏要求出示結婚證和妻子的出生證明。許先生的結婚證是1975年領的,上面妻子的年齡是22週歲,可以證明妻子是1954年出生的。但是出生證明卻難壞了許先生,“我們這代人都是在村裏找個接生婆接生的,沒去醫院,哪有啥出生證明啊。”
記者隨後聯繫了鄒平縣高新派出所瞭解到,一般修改年齡,根據規定確實需要出示出生證明。自從國家出臺農村老人生活補貼政策後,不少村裏人都想修改年齡,有些人是以前把年齡弄錯了,還有些人爲了拿補貼而造假,有些老人甚至直接告訴工作人員自己生活困難,央求工作人員把自己的年齡改大一點。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此問題也很頭疼。
最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通知許先生,讓他帶着戶口本、身份證、村裏的介紹信,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妻子實際年齡的資料到派出所。如果情況屬實,派出所會向縣裏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努力幫其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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