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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浙江省岱山縣人民法院衢山法庭與衢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訴調對接,僅用了2天時間就共同調處成功了一起涉企買賣合同糾紛。
涉案企業分別是安徽省一工礦產品銷售公司(簡稱礦產公司)和衢山當地某船廠(簡稱船廠)。由於船廠欠款125萬餘元一直拖欠未付,礦產公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要求船廠支付貨款及逾期利息共計130餘萬元。法庭受理此案後對案情進行了詳細瞭解分析。該涉案船廠是衢山的重點企業,而此次涉案標的額達130餘萬元,若貿然立案判決,一次性讓船廠清償,資金到位可能會有難度。而礦產公司又是一家外省企業,如果走正常的訴訟程序,過程會相對漫長,並且打官司訴訟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法庭庭長馬劍慧及時與兩企業聯繫溝通,建議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資金糾紛。在徵得雙方同意後,馬劍慧聯繫了鎮上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做雙方的調解工作。在法官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努力下,雙方最終相互理解,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協議,礦產公司同意減免利息,由船廠分4個月履行貨款。同時,爲保證資金到位,法官還督促雙方在協議中約定了制約條款,若船廠未按約定期限履行款項,礦產公司可就放棄的利息一併申請強制執行。最終法庭對該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
衢山法庭在處理涉企資金糾紛時,多采用這種與人民調解委員會訴調對接的方式,爲涉案企業減輕訴累,快速高效結案,也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受到涉案企業歡迎。
(楊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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