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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政策將聽證方案的第一、二分檔電量標準月均213度、394度提高到230度、400度,按年用電量爲2760度、4800度,分檔電量標準的提升也是居民受惠最直接的地方。新政策規定:浙江省第一檔電量(年用電量2760度以內)的電價,仍爲每度電0.538元;第二檔電量(年用電量2760~4800度)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5分錢,爲每度電0.588元;第三檔電量(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0.3元,爲每度電0.838元。
省物價局副局長龔源昌龔源昌介紹說,與以往相比,新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實行按年計算的階梯電價政策方案,即居民階梯電價的各檔階梯電量累進加價將從現行的按月用電量分檔結算調整爲按年用電量分檔結算。
那麼,居民階梯電價新政策實施後,電費將如何結算呢?據介紹,當期電費根據當期抄見電量按全年分檔電量標準和對應的電價從一檔至三檔依次結算。即,累計年用電量在2760度以內的月份,當期電費按當期抄見電量乘以0.538元結算;當某次抄表時,累計年用電量超過2760度,則抄見電量中屬於2760度以內的電量仍按每度電0.538元結算,超過2760度但不超過4800度的電量按照每度電0.588元結算;超過4800度的電量按每度電0.838元結算。
選擇峯谷分時電價的居民用戶,按高峯、低谷合計電量執行階梯電價,其中第一檔電量峯、谷電價仍按每千瓦時0.568元、0.288元執行,第二、三檔電量峯、谷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均同步加價5分錢、0.3元。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電價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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