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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訊深圳市決定從6月26日起實施嚴控醫藥購銷商業賄賂“五條禁令”,禁藥械採購回扣,禁物資供應回扣,禁外泄統方信息,禁涉利禮金紅包,禁開單提成獲利。對違反相關禁令的當事人,不論金額、次數多少,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據介紹,深圳市“五條禁令”內容包括:一是嚴禁收受藥品經銷商和醫藥代表等任何形式的藥品回扣;二是嚴禁收受醫用耗材、醫療設備、檢驗試劑等;三是嚴禁外泄“統方”信息;四是嚴禁收受物業管理供應商等利益相關人的禮金、紅包等任何形式的回扣;五是嚴禁醫療機構或科室在藥品供應、儀器檢查、化驗檢查機及其他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
深圳市衛生人口計生委主任江捍平表示,對違反上述禁令的當事人,不論金額、次數多少,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深圳醫療系統決定從即日起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規定曾經收受過各種各樣的回扣、紅包、好處費的人員,必須在6月30日前主動上繳至指定的廉政賬戶;凡是在此日前上繳的,可免予處罰或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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