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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樹起『禮』與『賄』的界尺建議制定詳細的從政道德法並強化執法
論壇清風
講究禮尚往來是我國的民間習俗和傳統美德,正常適度的禮尚往來非但無可非議,而且是親朋好友融洽關系、和睦共處的有效方式。但對於手中握有國家權力和公共資源的國家工作人員來說,卻可能逾越本意,謬以千裡。
『禮尚往來』的走向有兩種可能,即:可能『來』的是他人的私人利益,『往』的是自己的私人利益;也可能『來』的是他人的私人利益,而『往』的卻是國家的公共利益。前者確屬一般的『禮尚往來』,後者只能算『腐敗往來』。
我們國家向來有禮尚往來的文化傳統,我國諸多腐敗案中的落網貪官也總喜歡拿禮尚往來開脫,以企混淆視聽並博取人們同情。如果把官員禮物交往的行為以一個更為准確的中性詞即『禮上往來』進行表述的話,就能在此基礎上更好地對官員們禮品往來行為的走向和性質進行甄別與界分。中國文化中的『禮尚往來』是約定俗成了的褒義內涵,無端限制有違人情和常理,故而只能是對其『禮上往來』中構成『腐敗往來』的行為進行規制或制裁。
因此,必須首先從概念與內涵上予以澄清,纔能正本清源而厘清正常的『禮尚往來』還是『腐敗往來』,最終不為那些聲稱『禮尚往來』而大搞腐敗的官員留下任何借口。而官員『禮上往來』是否導致腐敗要看其行為走向性質,為此必須對官員『禮上往來』的行為進行法律界分,對於正常的『禮尚往來』法律當然應於保護,對於『腐敗往來』法律應於懲治。
禮尚往來『亞腐敗』?
我國現實生活中官員收受禮品的行為十分嚴重,由於人們對於官員『禮上往來』的行為性質在理解上存在較大偏頗,加之相關法律的缺漏,導致對其是否可能形成腐敗的認知存在很大偏差。
主要有以下三種認識:一是將『禮尚往來』等同於『禮上往來』並認為皆構成腐敗,將官員們正常民間禮品交流中的人情往來行為也納入腐敗之列,顯然過於嚴格和不近人情;二是認為一般的『禮上往來』並不構成腐敗,或者一般禮物並不納入認定腐敗的數額,只要不是現金或有價證券等,什麼煙酒茶之類的禮品統統排除在受賄之外,在執法紀檢部門中似乎成為了共識且付諸實施中。這種觀點顯然失之過寬,也為那些借口『禮尚往來』而大搞腐敗之人埋下口舌;三是認為這是一種區別於一般腐敗的『亞腐敗』行為,如官員們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借機斂財之舉一直為人們所廣為詬病。相對於人們所熟知的腐敗行為,這種現象往往被官員們冠以『禮尚往來』的頭銜,使其更加具有隱蔽性,因此有學者稱之為『亞腐敗』。這種觀點較為客觀而且形象,確實可能形成一種有別於一般腐敗的『亞腐敗』現象,但明顯帶有折中色彩。
厘清觀念偏差
但總體而言,實踐中人們經常把包含非即時性權錢交易的官員因私收禮與真正親友間禮尚往來的收禮行為混為一談,從而助長了復雜多樣、形形色色的禮品賄賂,似乎送禮者與收禮者都出於朋友間交往的人情『善意』,這種行為是否腐敗在我國一直處於『剪不斷,理還亂』的境地。
因此,要正確理解和看待官員們『禮上往來』的行為,對收受超過一定數量的禮品的行為決不能再用『禮尚往來』的說法予以看待和對待,並在此基礎上要能夠嚴格區分『禮尚往來』與『腐敗往來』的字面含義與實質內涵,不能因為對於表面上的『禮尚往來』的誤讀誤解而為實質上的『腐敗往來』留下借口。就如在美國人看來,官員收送禮品的行為絕非私事,即使是收禮者沒有給送禮者謀取非法利益,其收禮行為也是關乎或玷污了廉潔從政形象和政府威信的大事,必須予以認真對待和仔細規范,這種在觀念上的理性認知和重視程度值得我國學習借鑒,為此轉變觀念勢在必行。
讓法律來『說話』
制度的缺漏是致使一些官員最終走向腐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首先要完善立法。
我國雖有諸多相關黨紀國法對官員收受禮品的行為進行規制,甚至每到節假日就三令五申,但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具體細化,顯得泛泛而談,從而給腐敗分子留下模糊的認識和狡辯的空間。
美國對官員的『禮上往來』進行了極為詳細而周全的規定,也對屬於禮尚往來的情形進行了例外排除規定,這樣使得在收送禮品問題上如何處理一目了然,法律界碑明顯,不會產生什麼歧義和偏差,當事人完全能夠對照法律條款來掂量預測自己的行為性質,從而真正做到了在禮品收送問題上的有法可依。如規定的在某一場合收到並非索取的市場價值總計不超出20美元的禮物,在一年內從某一個人那裡收取的累積市場價值在50美元以下的禮物,但不得因執行公務時改變行為而收取作為報答的禮物,而且不能是現金、禮券等,這就使得像我國一些官員所借口的諸多收受禮品的行為只是出於『禮尚往來』的說辭無立錐之地。在我國現實條件下下屬不可能只送給上司們低於幾美元的禮品,上級官員們更不會看上這點區區小禮,那些借婚喪嫁娶、過年過節、生日昇遷而大操大辦斂財的就更不用說了。
再如,美國政府道德法將各種利益衝突行為詳細列舉並予以規制,禁止什麼、如何處罰、怎樣遵守清清楚楚,使得腐敗性質無可辯駁,不會糾纏於主觀意圖如何評價,只要其從事了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禮上往來』行為就構成違法,這樣纔能行之有效地預防和懲治各種腐敗現象的發生和蔓延。因此,盡快制定詳細的政府或從政道德法,應是我國的當務之急和重中之重。
同時要強化執法。要減少官員不正當收送禮品現象蔓延,必須加大執法力度,嚴格依法辦事,正確區分『禮尚往來』還是『腐敗往來』。
(摘自《清風》雜志作者:蔡寶剛、張唯偉)
諸多腐敗官員犯案之後,都會後悔說其腐敗墮落源於『禮尚往來』的人之常情,甚至是滿腹委屈地說那是不得不收。人情與腐敗之間到底有沒有一個法律所界分的明確界限?這個問題不弄清楚,還會有『前腐後繼』的官員們栽倒在所謂的『禮尚往來』的定時炸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