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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和市民座談《生活垃圾分類暫行規定》提出諸多問題及思路
文/記者全傑通訊員成廣偉
廣州市近日正式啓動程序對實施一年多的《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修訂。昨日,廣州市法制辦和廣州市城管委聯合召開專家和市民座談會,爲修改《規定》徵集意見。會上,專家和市民一致認爲垃圾分類越徹底、越精細,越能做到垃圾減量化,對環境的破壞也越少,垃圾圍城的難題也越容易解決。
不過,會上也有市民投訴反映城管投訴熱線12319對垃圾分類知識不夠專業和細心,希望能作出改進。
垃圾分類需要引入監管機制
“廣州現在人均每天產生垃圾一公斤,而根據臺灣最新的數據,臺灣人均每天產生垃圾是0.48斤,可以看到垃圾減量空間幅度很大。”網名“櫻桃白”的知名網友宋曉慧表示,對《規定》修改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如果做好垃圾分類對於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有非常重要作用。
“櫻桃白”特別指出,現階段需要執行強制分類,強制分類是指不論這個人分類投放了、還是混合投放,監管部門都能掌握,同時政府部門要設置監管投放環節。她舉例說,在北京推行垃圾分類,在社區垃圾桶旁有監督員專門監督;在杭州則實行垃圾袋實名制,誰分類,誰沒分類都很清楚;而日本和臺北則採取垃圾不落地,取消垃圾桶,居民扔垃圾都要等垃圾車來了才能扔。
“櫻桃白”說,現階段對垃圾分類監管非常重要,“如果沒有監管,就沒有約束力,也沒有壓力促進人們做好垃圾分類。當有了監督環節,就能讓還沒有行動起來的人儘快加入到垃圾分類的行列中。”
垃圾減量企業基本無收益
有關垃圾分類中引入社會力量備受專家和市民的關注。來自廣州市萬綠達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黃鋒表示,《規定》中應該明確“鼓勵社會力量做垃圾減量處理商、運營商”。
不過,黃鋒表示,公司參加垃圾處理工作後“基本沒有收益,甚至虧錢”,引起了與會人士的關注。黃鋒說,萬綠達跟萬科合作運營垃圾減量,跟物業公司合作,由物業公司向居民宣傳,萬綠達公司做社區垃圾回收,現在社區垃圾減量40%左右,一天至少減少一噸的垃圾。“但是,做垃圾處理沒有任何收益,基本虧錢。垃圾處理費都交給填埋場了,企業在垃圾處理上投的錢,基本沒有任何收益。”黃鋒說,目前企業在做垃圾處理工作基本是“盡一點社會責任”。
黃鋒表示,希望政府能出臺政策,扶持參與垃圾處理的企業,例如在運輸環節上更加靈活,在計量收費上採取按照垃圾重量計算,如果企業能做到垃圾減量就給予獎勵,如果企業垃圾超量了則需要額外支付費用,以此刺激企業想方設法做好垃圾減量工作。
垃圾分揀要應收盡收
網名“阿加西”的知名網友黃立川表示,垃圾分揀中心很重要,由專人進行分揀,將可回收垃圾儘可能回收,對大件垃圾也可以有效分類。
昨日,網名“巴索風雲”的知名網友羅建明通過博客,發表了他的看法。羅建明建議,在處罰方面除了罰款外,還應建議增加處罰社會服務令,如處罰主體爲個人時,要求其在3個月內完成一定小時數的社會服務,參與政府及其他民間環保組織所舉辦的垃圾分類活動,這樣既是對他個人的教育,也可以讓其成爲垃圾分類理念的傳播者。
在昨日的座談會上,網友“櫻桃白”還直陳城管投訴熱線12319的工作人員在垃圾分類知識上不專業,不能有效提供市民垃圾分類知識。“櫻桃白”說,去年11月份市城管委公佈了垃圾分類電話,當時她打了12個電話問了一個相同垃圾分類問題,結果回答都不一樣。今年年初,“櫻桃白”又打了諮詢電話,工作人員的態度仍然非常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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