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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副局長林歌士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上訴人林歌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2009年3月30日,隨著終審判決槌聲的落下,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副局長林歌士受賄案塵埃落定。林歌士,從一位廣州市副局級領導乾部,蛻變成了階下囚。
在領導和同事眼裡,林歌士是一個業務能力強、為人低調的領導。據了解,他沒有什麼特別的業餘愛好,平時也不熱衷於應酬。這樣一個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在全省乃至全國的電梯企業界內都有較高知名度的『大哥級人物』(自稱『廣州電梯王』),為什麼會『陡然間』在世人欽羡的目光中身陷囹圄?從他的經歷中,可以得到哪些啟示呢?
(紀宣)
林歌士個人履歷
林歌士於1957年10月出生於廣東省揭西縣,1974年9月參加工作。參加工作後,其先後擔任過廣州市勞動局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副站長、站長,廣州市勞動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副處長,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處長,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等職。
欲如壑:15載伸手不知休
初觸『紅線』,林歌士也有點不習慣,但又覺得『不拿白不拿』,慢慢地,拿企業老板的錢『像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案發前,他還收受了他人賄送的人民幣5000元,這也是他收取的最後一筆『過節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與一般貪官不同,林歌士的『財富積累』不是通過一次或幾次鋌而走險來完成的,而是從1994年到2008年,15年如一日地『伸手』,以致調查組在開展初查工作期間,即調取各類資料累計2000餘份,重達10餘公斤。
翻開一摞摞卷宗,林歌士的違紀違法之路清晰地呈現在我們眼前。
早在1994年,也就是林歌士作為廣州市勞動局勞動安全監察處乾部兼廣州市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副站長的時候,海珠區某電梯廠廠長潘某某為了同林歌士培養和保持良好關系,以方便本廠到檢測站辦理電梯制造安裝的報批報裝、約檢、檢驗等手續,即在中秋節和春節給林歌士送上1000元至5000元的『過節費』。面對『不義之財』,林歌士通常是說聲『謝謝』或什麼也沒說就收下了。
這是林歌士初觸『紅線』。一開始,也有點不習慣,但又覺得『不拿白不拿』,起碼日子更舒服了,請朋友消夜、喝酒、出行打的士都爽快很多了。』
於是,在電梯老板『請多關照』的請托聲中,一沓沓裝在標准信封或裹在報紙裡的百元大鈔,就在酒店或林歌士家樓下甚至在其辦公室裡被林歌士『笑納』。
老子曰:『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嘗到了『小錢』的甜頭,邁出了『瀟灑』、『舒服』的第一步,林歌士的廉政防線即在電梯老板及其負責人由小錢到大錢的『銀彈攻勢』中節節敗退,直至徹底瓦解。
從幾千元、幾萬元到幾十萬元,身為黨員領導乾部的林歌士在其所主管的電梯行業月月有『工資』、年年有『過節費』或『管理費』。
企業行賄人員『溫水煮青蛙』式的『進貢』令林歌士感到非常受用,及至後來,林歌士甚至由被動受賄,發展到主動索賄,比如1998年至2004年間,先後多次向廣州市某電梯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某某要1萬元或2萬元不等,共計8萬元。
林歌士在檢查書中寫道:『我已經習慣了每隔一段時間拿一次錢』,就是案發前的2008年6月,林歌士還收受了廣州市海珠區某電梯廠廠長潘某某賄送的人民幣5000元,這是他收取企業界『朋友』的最後一筆『過節費』。
貪如火:瘋狂斂財270萬
檢察機關指控:在1994年至2008年間,林歌士利用其負責廣州市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電梯生產企業行賄人員以『工資』、『過節費』等名義賄送的264.5萬元和7萬元的購物卡。
初見林歌士,一般人很難把他與『貪官』聯系起來。
灰白的頭發、清臞的面容、瘦削的身影、儒雅的談吐,隱約可見一位為人謙和的專家型官員的影子。
然而在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他在1994年至2008年間,利用其負責廣州市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電梯生產企業行賄人員以『工資』、『過節費』等名義賄送的人民幣264.5萬元和價值人民幣7萬元的購物卡。
其中,1998年至2008年間,收受廣州市某電梯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某某以『工資』、『過節費』名義賄送的人民幣86萬元;2000年1月至2008年5月,收受廣州某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某以『工資』等名義賄送的人民幣66萬元和價值人民幣7萬元的購物卡;2001年至2007年間,收受廣州市某電梯廠負責人馮某某賄送的人民幣58萬元;1994年至2008年6月間,收受廣州市海珠區某電梯廠廠長潘某某以『過節費』名義賄送的人民幣39萬元;1995年至2005年間,收受廣州某電梯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賄送的人民幣8.5萬元;2002年至2007年間,收受廣州某電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某某以『過節費』等名義賄送的人民幣7萬元。
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林歌士深知:接下來等待自己的,是自己種下的『苦果』。
警世人:為官必須常思廉
黨員領導乾部必須始終把增強黨性修養、加強作風建設擺在第一位,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養,嚴格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自覺抵制消極腐朽思想的侵蝕,勤勉盡責,乾淨乾事。
『錢,味甘、大熱、有毒。』這是唐朝名臣張說所寫的《錢本草》中的警世名言。
古往今來,貪污受賄的官員在東窗事發、鋃鐺入獄時,大多會悔恨交加地問起一個相同的問題,那就是『我要那麼多錢來乾什麼?』林歌士亦如此。
林歌士違紀違法案帶給我們的教訓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長期不重視世界觀的改造,黨性觀念淡薄,正如他在懺悔時所說:理想信念失衡,價值觀和人生觀扭曲,導致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淵。
作為一名從下鄉知青、普通乾部逐步成為領導乾部的林歌士,本應知足於改革開放帶來的幸福生活,堅定理想信念,積極乾事,但他卻迷失了自己。
林歌士在廣州市勞動局工作了16年,在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了7年,不可否認,他也有過艱苦奮斗的歷史,但隨著職務的提昇,他忽視對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改造,以致操守失控,貪圖享樂、勤奮斂財、以權謀私,釀成可悲結局。
『昔日福中不修身,身陷囹圄悔悟遲』。
林歌士的慘痛教訓告訴我們:對於一個黨員領導乾部來說,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始終都是第一位的要求。
黨員領導乾部必須始終把增強黨性修養、加強作風建設擺在第一位,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養,嚴格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自覺抵制消極腐朽思想的侵蝕,乾淨乾事。
林歌士違紀違法的『禍端』之一,就是濫用職權。上世紀90年代中期,全市電梯技術的檢驗工作由市勞動局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全權負責,而2002年檢測站改為廣州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後,成為有權力發放廣州電梯檢驗合格證(年檢合格證)兩個單位中的一個。
從1995年10月組織培養林歌士當了廣州市勞動局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站長,到後來的副處長、處長等,林歌士可謂大權在握,『站裡的工作都是我說了算』,由於經不住請客送禮和『好處費』等的誘惑,利用手中權力替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電梯老板或工程負責人謀取方便,就成為稀松平常的事情。
林歌士自述:『沒有好處的走程序,順其自然,給好處的親自去幫他們跑。』
在上下奔忙、發揮權力效用為少數電梯企業制造安裝的報批報裝、約檢檢驗大開綠燈的同時,林歌士忽視了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作為一名黨員領導乾部,必須始終堅持為民用權、依法行政,而不能將組織賦予的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渠道。
反思一名官員的墮落之路
反思1
培養良好生活作風
把好『交友關』『美色關』
林歌士之所以從一名黨員乾部淪為『階下囚』,錢迷心竅、濫交朋友、貪戀美色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這些酒桌上、生意上的『朋友』,直接為林歌士鋪設了一條通向監獄的坦途。
作為黨員領導乾部,必須樹立和弘揚良好的生活作風,堅持把好『金錢關』、『交友關』、『美色關』。『不義而富貴,於我如浮雲。』
黨員領導乾部只有甘於清貧、樂於奉獻,嚴格把握復雜利益關系的關鍵和實質,自覺培養良好的生活作風,纔能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本色,不在『糖衣炮彈』和『美色』面前打敗仗。
林歌士之所以從一名黨員乾部淪為『階下囚』,錢迷心竅、濫交朋友、貪戀美色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
1996年,在國家號召機關大力發展經濟的大背景下,市勞動局也掀起了開公司、辦企業、開發房地產、開采石場的熱潮,其中檢測站成立了廣州某企業發展公司,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下,組織上安排時任檢測站站長的林歌士兼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及總經理,這本是組織的信任與對乾部的培養,林歌士卻失去了珍惜與自重,不知不覺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嗆了水』。
他也曾想到黨紀國法,想到道德良知,取捨間,金錢的魅力佔了上風。
林歌士認為,致富的第一步是要把自己融入『圈子』裡,要按『潛規則』辦事。於是,他開始學會請客吃飯,主動結交電梯企業界的『朋友』和『哥們兒』。甚至廣州某企業發展公司2000年正式與檢測站『脫鉤』,並未在公司入股和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林歌士還繼續收受某公司以及其他五家電梯公司的『朋友』給的『工資』和『過節費』。2001年8月從市勞動局調到市質監局後,也仍未收手。
林歌士違紀違法案中涉及到的巨額行賄人員,都是與林歌士交往了十幾年的『老朋友』。這些酒桌上、生意上的『朋友』,長期用『錢』換取林歌士手中的『權』,直接為林歌士鋪設了一條通向監獄的坦途。
道德情趣與生活作風的問題,往往成為腐敗墮落的『催化劑』,近年查處的腐敗分子,幾乎都跟『色』字有關,林歌士也不例外。
1999年,擁有美滿家庭的林歌士經不住美色的誘惑,與年齡相差21歲的青年女子劉某有了往來,並保持了長達9年的同居關系,直到2008年6月被立案調查時還與其保持密切聯系。其間,林歌士不僅為劉某及其妹妹、表妹在廣州市某局窗口部門安排了工作,還為劉某買了住房並提供旅游、購物以及日常生活費用,『我給她的錢都是違紀的錢』,林歌士在檢查書中這樣寫道。
古人雲:『滋生驕逸之端,必踐危亡之地。』
在黨員乾部的政治生活中,安貧、淨心是純潔思想道德的『淨化器』、防止蛻化墮落的『防火牆』。
反思2
摒棄以權尋租心理
對黨紀國法要有畏懼之心
在林歌士違紀違法的15年中,毫無疑問存在無數次『懸崖勒馬』的機會,可他對自己的行為抱著僥幸心理。在腐敗問題上心存僥幸,只能使自己不可自拔地墜入犯罪的深淵。
面對黨紀國法『警戒線』、『高壓線』,能否做到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懼』和『拒』。
林歌士在十幾年的從政生涯中,對黨紀國法雖也偶有心存敬畏,但更多的時候則存在三種不良心理現象。一是追求物欲的盲目攀比心理。面對金錢財物,林歌士也曾小心謹慎。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因為整天加班,有時單位就給點加班費,他都不好意思拿,就是拿了也請同事們去消夜,因為他總覺得是多給的錢,自己不能要。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林歌士的心理發生了逆轉,他認為人生在世,應該有一點資產,那纔算有本事。看到昔日開公司、辦企業的『朋友』一個個都在自己的指導和幫助下發達、闊綽起來,他的心湖不再平靜。
於是,違反政策規定找人一起開公司;暗示『朋友』自己職務提昇後工資收入反而有所下降、手頭有點緊;習以為常地收下『朋友』奉送的豐厚的『工資』、『過節費』或『管理費』;看到同事們、朋友們都另外買了房,自己也不甘落後,一有錢就去購買物業,結果至案發前,已囤積七套房產,其中大部分房款都來自電梯老板。
二是掩耳盜鈴的僥幸心理。『朋友』給自己送錢,林歌士一開始也有點難受,怕犯錯誤,有時聽報告或聽別人談論腐敗,也心虛。但後來,他一方面經常缺席相關的學習教育活動以逃避內心的恐慌,另一方面,則時常以『只是朋友給的一點零用錢』為開脫,認為吃一點、喝一點、拿一點、玩一點出不了什麼大事。當企業老板將賄款以『工資』的名義發放、以他人的名字簽領時,林歌士更是認為非常隱蔽、安全,不會出什麼問題,於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瘋狂『掘金』。
2008年在得知組織在調查他的問題後,林歌士還認為自己的問題不大,不是趕緊向組織『從實招來』,而是忙著四處找關系,企圖蒙混過關。在腐敗問題上心存僥幸,只能使自己不可自拔地墜入犯罪的深淵。
三是事不關己的漠視法紀心理。作為領導乾部的林歌士,對黨紀國法不可謂不知,但上世紀九十年代他剛開始向企業伸手的時候,覺得『那點小錢算不了什麼,反正就算違反廉政紀律,那也算不了什麼』。
當了領導,林歌士要求大家加強廉政紀律的學習和貫徹,自己也帶頭學習表態,但就是沒有去執行。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也多是講講理論,做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
鮮為人知的是,2005年,林歌士花了好幾萬元錢參加了某大學在廣州舉辦的第一期博士法學研究生班,並拿到了法學博士頭銜。
作為法學博士的他,應該知道黨紀國法的權威性與嚴肅性,然而他並未望而卻步,而是火中取栗、以身試法,以致一錯再錯、終入『雷區』。
歷史和現實都雄辯地說明:不遵守黨紀國法,非走下坡路不可,非犯錯誤不可,非受懲處不可。黨員領導必須保持對黨紀國法的畏懼之心。
反思3
堅持自覺接受監督
帶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
『這種獨斷專橫的工作作風貫穿我的管理過程,左右著整個行業管理,也正是如此,更加膨脹了我的私欲,總認為以我的本事應該多得到利益。』林歌士反省道。
作為黨員領導乾部,必須嚴於律己、防微杜漸,堅持自覺接受監督、積極適應監督、主動配合監督、充分運用監督。
林歌士之所以在犯罪道路上越滑越遠,獨斷專橫和缺乏監督是其中的主因。由於學歷高、閱歷深、經驗豐富,在業務管理中有時雖然形式上是集體決定,但拍板的還是林歌士。
『這種獨斷專橫的工作作風貫穿我的管理過程,左右著整個行業管理,也正是如此,更加膨脹了我的私欲,總認為以我的本事應該多得到利益。』林歌士反省道。
將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恣意把市場經濟的交換原則帶進黨內生活中來,我行我素,游離於監督,是林歌士滑向腐敗泥潭的『助推器』。
林歌士違紀違法行為被查處後,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廣州市委、市紀委的關心和指導下,由局紀委、監察室牽頭,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分析查找存在於重點崗位重點環節中的廉政問題,制定印發了《質量技術監督重點崗位重點環節廉政監督措施》,規定質監系統工作人員到企業開展公務活動,都必須出示『行風廉政監督卡』和『明白卡』,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黨員乾部特別是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
要推動監督工作的創新,切實把防治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各個環節。同時,更努力做一個政治上的『明白人』、經濟上的『清醒人』、作風上的『正派人』,力求政治堅定、恪盡職守、紀律嚴明、清正廉潔,在為黨和人民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的同時,確保自身的政治安全。
林歌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雖然鑒於其有自首和立功情節,依法予以了從輕處罰,但從一名黨員領導乾部不知不覺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僅令自己蒙羞,更在政治上敗壞了黨和政府的聲譽,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影響了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同時給家庭帶來了致命的打擊,給父母妻女和親人造成永久的心靈傷痛。
作為曾經的領導乾部,作為家庭的經濟和精神支柱,林歌士幾乎痛不欲生。他說:『如果能還我清白,去做乞丐我都願意,我寧可討飯吃,我寧可睡大街,我寧可三餐不飽,我寧可餓成一個吊死鬼,我都不要那些臭錢,我真後悔啊。』
查處消息
本報訊據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市民政局副巡視員易家順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穗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