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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利比亞最高法院14日宣佈,接受律師申訴,不在法律條款中禁止民衆讚頌前政權領導人穆阿邁爾·卡扎菲。
上述條款原寫入法律,由執政當局全國過渡委員會5月通過。按規定,讚頌卡扎菲及其支持者違反法律,須入獄服刑。然而,這一條款引發爭議,遭一些民間團體和法律專家反對。
律師薩拉赫·邁爾加尼提起申訴,認爲法律應確保利比亞的自由民主,“讚揚老卡罪”無異於違憲。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法官卡邁勒·貝希爾·達漢14日宣佈,最高法院裁定上述法律條款違憲。
邁爾加尼歡迎最高法院裁定。他說,利比亞國民議會選舉在即,確保公民言論自由具有重要意義。
利比亞最高選舉委員會10日宣佈,原定6月19日至23日舉行的國民議會選舉推遲到7月7日,以贏得更多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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