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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19日電(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從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發票犯罪案件827件1183人,提起公訴1829件3044人。
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近些年,我國各地延續了高壓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的態勢。2011年,全國共查處製售假髮票和非法代開發票案件近9萬件,查獲各類非法發票3.5億餘份,打掉作案團伙400個,搗毀發票製售窩點4771個。
打擊發票犯罪是檢察機關近年來一項重點工作。高檢院偵查監督廳相關負責人出席發佈會並介紹說,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移送審查起訴的發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訴的,依法及時批捕、起訴。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履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職能,切實防止和糾正辦理髮票犯罪案件中的司法不公、執法不嚴問題,保證嚴格執法、司法公正,準確、有力地打擊發票犯罪。據統計,201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和非法出售發票案件827件1183人;提起公訴1829件3044人。批准逮捕虛開發票和持有僞造的發票案件63件78人,起訴58件72人。
爲了準確、有力地打擊發票犯罪,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就發票犯罪新增了虛開發票罪和持有僞造的發票罪兩個罪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就虛開發票罪、持有僞造的發票罪的立案追訴標準作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就發票犯罪制定了有關規範性司法文件。
“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現有的法律法規已經無法滿足打擊發票犯罪的客觀需要。”對此,高檢院偵查監督廳相關負責人和最高法刑二庭有關負責人均表示,近期將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發票犯罪定罪量刑等適用法律的有關問題進行明確規範,“重點打擊以逃稅、貪污和職務侵佔爲目的的購買、使用假髮票的犯罪行爲,從源頭上杜絕虛假髮票‘買方市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