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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楊某和程某是河南老鄉,二人都已年近六旬,小學文化,沒有職業。楊某沒有前科,程某曾因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3年半。2011年11月初,經電話聯系,買毒人齊某(另案處理)約定以每克340元的價格從楊某處購買50克冰毒,並於11月4日向楊某匯款15000元。同年11月3日,經程某介紹,在程某家中,買毒人何某約定以每克340元的價格從楊某處購買100克冰毒,並當場交付了34000元。
11月6日,經電話聯系,楊某和齊某、程某約定在南開區二馬路菜市場一包子鋪附近交易毒品。當日7時許,齊某趕至交易地點附近,並在交付剩餘毒資2000元後,從楊某處購得一包白色晶體(重49.75克),離開現場後被民警抓獲。此外,民警將在包子鋪內的楊某及前來拿毒品的程某抓獲,從楊某的口袋內查獲一包白色晶體(重99.89克)、毒資2000元。
楊某涉案販賣毒品數量為149.64克,程某涉案販賣毒品數量為99.89克。經鑒定,此案查獲的白色晶體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昨日,紅橋區法院認定二人均犯有販賣毒品罪,均判刑15年,並對楊某處罰金15萬元,程某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