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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州市財政局發佈《廣州市市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徵求意見稿)》。根據這個規定,行政單位的臺式電腦價格上限爲每臺6000元,筆記本電腦(含平板電腦)價格上限爲每臺8000元。
(6月19日《新快報》)
廣州重新出臺政府機關辦公用品配置標準,無疑是給公共財政花費劃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紅線”,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少政府在辦公用品上的支出,爲納稅人省錢。不過,筆者認爲,限制政府辦公用品最高價格,僅僅實行配置標準遠遠不夠,必須真正實行透明採購制度才行。
以臺式電腦爲例,最高不超過6000元,這實際上就是告訴政府部門可以不顧實際辦公情況需要,按照最高標準採購6000元的臺式電腦,只要不超過6000元就行。衆所周知,以目前電腦市場行情,對於政府部門正常辦公來說,三四千元的臺式電腦的配置足可勝任工作需要。像筆者在基層政府部門上班,本人現在使用的辦公電腦就是兩年前採購的臺式機,價格不超過3500元,並不妨礙正常辦公。因此,要徹底治理昂貴的辦公用品採購現象,讓公衆對政府辦公用品採購信服,就必須實行透明採購,任何一項政府辦公用品的採購,都必須對公衆公佈,要徵求納稅人的意見,讓公衆評價採購的辦公用品的配置標準與實際需要是否相符。如此,纔不會招致罵聲一片。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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