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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席貴
18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吉林省公安廳黨委高度重視警務督察工作和督察隊伍建設,在人力物力、組織機構、體制機制建設上予以大力支持。目前,全省9個市州公安機關均成立了獨立建制的警務督察機制,實行了隊建制,全省共有督察民警300餘人。
1997年6月20日,《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正式頒佈施行,標誌着具有中國特色的警務督察制度建立,從此作爲“警中警”的新警種——警務督察正式誕生。
據統計,15年來,全省各級警務督察部門共受理覈查羣衆投訴涉警案(事)件2158起,着力查糾存在的問題,動真碰硬,毫不手軟地整肅警風,贏得了廣大羣衆的高度讚譽。
針對一些公安機關在警車和涉案車輛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2010年2月至12月底,在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省收繳違規牌照514副,收回外借警車68輛、警車號牌107副,報廢和註銷滅失警車2841輛,處理涉案車輛2641臺,無牌警車新上牌照816副,警車轉民用車輛114輛,投入億元購置警車1410輛,爲整肅警容風紀、加強內部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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