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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康錦蘇曉彬)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檢察院公訴人小吳整理好制服,收拾起卷宗,準備出庭時,一位同事叫住她:“把長髮紮起來,這樣更精神,更莊重。”這是近日發生在庭審開始前的一幕。
提醒小吳的是二七區檢察院監察科科長尹志勇。這起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庭審現場,因爲首次引入監察人員現場督察而變得與衆不同——督察席設置在公訴席旁,督察人員正襟危坐,使庭審現場更顯莊重。
二七區檢察院規定,由監察科幹警組成督察小組,不定期參加法院庭審,從庭審禮儀、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方面,對公訴人執法規範情況展開督察。
爲使督察更有實效,該院制定了《出庭支持公訴評價表》,將公訴人的出庭情況劃分爲好、較好、一般、較差4個檔次予以考評,並在每次庭審結束時將評價表回收,查找問題,及時改進。在強化公訴人執法規範內部督察的同時,他們還積極探索會同法院等聯合督察機制,將檢察機關出庭支持公訴評價表的發放範圍擴大至審判法官、人民監督員等,邀請他們一同爲公訴人的出庭情況進行把關。
“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不僅是履行法律職責,也是在向社會展示檢察機關的形象。”尹志勇說。今後,該院將繼續探索完善庭審督察常態化機制,打造規範化的公訴人隊伍,促進幹警履職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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