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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響
□浩淼
我有一個好友,他是貴報羊城滄桑版《1967年,親歷“廣州碎屍案”》一文中,殺父碎屍的林仲恆姐姐讀華南農學院時的同班同學。這天的羊城晚報剛上街,這個朋友就急迫不及待地致電囑我一定在第一時間讀一讀羊城滄桑B10版的這篇震撼性的文章,還談了林仲恆的姐姐在華農讀書時的一些情況。
林仲恆姐姐(下文簡稱“她”),並非“高中畢業於廣雅中學”,而是1963年高中畢業於廣州市第二中學,並於當年考入華南農學院。
在華南農學院求學期間,她學習用功,成績很好,深受一些老師和同學稱讚,還被選爲班的學習委員。
華南農學院1967年屆畢業生,因“文化大革命”運動等原因,推遲到1968年下半年畢業,按照當時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分配到部隊農場學習鍛鍊。她被分配到廣州軍區牛田洋生產基地。在汕頭牛田洋學習鍛鍊期間,公安部門因“碎屍案”,曾對她進行隔離審查,據稱,結論是“坦白從寬,脅從不問”,並於1970年正常分配到海南島工作,後來調回廣州,在一間中學教書,直至退休,而並非如該文所說的“她既沒有分配工作,也沒有面目見人……”。
我之所以拿起筆,寫這篇小文章,是因爲我認爲了解當年這個碎屍案的人一定不少,若都能對此案的一些有關細節進行補充、訂正,那麼,發生在廣州的這個歷史事件便更加翔實、完整和可信。
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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