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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中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21日就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致函越南國會對外委員會,表示希望越南國會切實尊重中國的領土主權,立即糾正錯誤做法。
信函中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向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會對外委員會致意,並就越南國會審議通過《越南海洋法》表明如下立場:
越南十三屆國會第三次會議於2012年6月21日審議通過《越南海洋法》,該法將中國的西沙羣島和南沙羣島包含在
所謂越南“主權”和“管轄”範圍內。中國對西沙羣島和南沙羣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越方上述做法嚴重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是非法和無效的。這一做法也違背了兩國領導人就南海問題達成的共識,有悖於《南海各方行爲宣言》的精神。中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堅決反對。希望越南國會切實尊重中國的領土主權,立即糾正錯誤做法,爲維護中越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和兩國議會之間的友好關係作出應有的努力。
>>專家說法
違反中越領導人達成的共識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阮宗澤表示,早在元朝中國就發現了南海諸島,並對其進行了法律管轄。1958年周恩來總理曾就我國的領海問題致函越南領導人,越南時任總理范文同覆函周恩來總理,承認中國對西沙和南沙擁有主權。1992年,中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再次重申了對西沙和南沙的領土主權。
阮宗澤說,現在越南對西沙和南沙的所謂的領土訴求是70年代以後的事情,在這之前,中國已經有一系列的
手段對西沙和南沙予以管控。
阮宗澤指出,越南的舉動違反了《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根據“陸地屬地原則”,你不能說在你的專屬經濟區域內所有的地方都是你的。
2002年,中國和東盟之間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爲宣言》,其中的一個核心原則就是在爭議解決之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阮宗澤表示,越南這種單方面的行動違背了《南海各方行爲宣言》的精神。據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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