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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在被中國移動拒絕攜號轉網後,消費者於德華認爲中國移動已涉嫌壟斷,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昨天記者從於德華處獲悉,在按照法院要求補充了2005年在海淀地區的入網協議證據後,法院以此案不在該院管轄範圍內爲由,未予立案,並要求於德華前往二中院起訴。
據於德華介紹,他於2005年2月5日辦理了中國移動全球通業務,並一直使用該號碼至今。今年5月17日,他通過對同類業務的比較,發現中國移動全球通業務資費過高。
於是他向中國移動客服諮詢要求辦理攜號轉網。客服稱,中國移動號碼只能在其內部辦理套餐或業務類型轉換,不能辦理攜號轉網即原號碼不變選擇其他電信運營商的業務。
於德華認爲,按照《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碼號資源屬國家所有,是公共資源。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中國移動等運營商作爲號碼申請人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號碼並繳納號碼佔用費。
於德華表示,一直以來,消費者都向運營商繳納月租費,這意味着“號碼佔用費”已轉嫁給了消費者。運營商沒有理由拒絕消費者攜號轉網。中國移動用控制手機號碼的手段來控制用戶,限制了消費者選擇其他電信運營商的權利,損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的權利”。
在《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爲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後,於德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中移動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停止侵害他選擇電信產品服務商的權利,給予他辦理攜號轉網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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