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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唐瓊)6月21日,本報律師團成員之一民博律師事務所走進豐臺區右安門街道玉林西里社區,就居民關心的繼承法中涉及的遺囑繼承及訂立等問題開展義務法制講座,並現場爲居民解答。
豐臺街道司法所負責人表示,講座之前就在社區居民之間進行了調研,蒐集了居民最關注的話題,讓律師進行講解。講座現場,主講徐昊律師以生活中真實有特色的案例爲背景,結合《婚姻法》、《繼承法》等法規法條,深入淺出地進行講解,60多名社區居民參加了此次活動。
本報律師團將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深入社區,結合居民的需求向大家講解法律問題。有對此活動感興趣的社區,可發送電子郵件到jhlvt@sina.com.cn報名。
-案例答疑
遺產共有人死亡財產可被繼承
張先生問:我父母婚後購買了一處商品房,今年我母親因病去世,我能否要求繼承此房產?
民博律師事務所徐昊律師答:可以要求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6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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