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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肖俊林)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慶黎近日在該省檢察院報送的《關於2011年度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情況綜合報告》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檢察機關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取得的成績,並對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張慶黎在批示中指出,2011年河北省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做得是好的,要總結好經驗,利用好成果。河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臧勝業也作出批示,要求利用好省檢察院的成果。
2011年,河北省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服務和保障換屆選舉”專項預防,探索與選舉主管部門協調長效機制,普遍對新當選幹部進行預防教育。深化重大項目建設預防,對曹妃甸港等1800多個國有投資重點項目實施預防,結合執法辦案共組織預防調查1779次、犯罪分析2402件,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的檢察建議4276件,提供預防諮詢7906次,開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宣傳7961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後,共受理查詢12906次。
河北省檢察機關去年以來共查辦職務犯罪案件1493件2624人,挽回經濟損失2.5億元。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72人,其中廳局級幹部8人;查辦貪污賄賂類案件1126件1753人、瀆職侵權類案件367件871人;提起公訴236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21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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